在政府工作報告這種權威文件中提出“堅決打擊取締非法收入,規範灰色收入”,中國高層勇於正視並試圖解決灰色收入問題,顯然意在力促社會公平正義,打擊腐敗風氣蔓延。不過,收入本來只有合法和非法之分,將灰色收入與非法收入並提,容易造成一個誤解:在合法與非法之間還有中間狀態。有如此不規範的表述,本身就很難“規範”,不能治本。自然也就招來各界廣泛嗆聲。
而高層呼應民意,删除爭議頗多的“規範灰色收入”,代以“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用語更為規範,還能避開無謂而複雜的“正名”之爭,有效減少了歧義空間。如此一來,真實存在的“灰色收入”被直接被甄別為黑、白部分,財產收入要麼“合法”、要麼“非法”,不可能再“非黑非白”。
有了這樣清晰的區隔,官方清理灰色收入這塊容易滋生腐敗的土壤就取得了制度和理念的堅定支撐,非法收入就容易暴露在陽光之下,官方不致在打擊中發生重心偏離,出招也就有望更加具體、更有操作性。而這才能真正有助於國家重新分配社會財富蛋糕、縮小貧富差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