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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數年後被遣返,賴昌星是幸還是不幸?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7-25 21:30:09  


  作者:畢殿龍 中國 資深評論員

  賴昌星1999年逃到加國,其時,估計他有250億元人民幣資產,多方判斷,至少有一部分隨他匯到加國。經過十數年的往複談判,加拿大政府終於在近日將賴昌星遣返。此時的賴昌星身價幾何?能夠追回多少資產。其數量,盛名之下恐怕難符。--其匯到國外的部分資產,至少被其並不簡約和打官司花費了不少。被榨幹恐怕不僅僅是財產。去對當時高層的傷害,多年之後恐怕也會大大降低。這種默契恐怕早已達成。

  賴昌星在加拿大收到庇護,恐怕加國並非僅僅出於人權絕角度考量。如果不是賴昌星攜有龐大的資產。賴昌星連高昂的律師費都付不起,更罔顧其他,如安保費,獨立住房等費用。賴昌星能夠不需要工作,在加國過上優哉游哉的生活。都是龐大的資產給其支撐的底氣。加國對其他罪犯沒有這樣體貼就是明證。

  無法確切知道賴昌星在境外的資產有多少,但可以確定的是,在加國已經有了巨大的花費恐怕是不爭的事實。即便現在衣食無憂,但按照這樣的情勢發展下去,賴昌星在加國的資產被榨幹也只是時間問題。

  另外,在外面十數年的賴昌星近日遣返回國,對昔日深陷其中還沒有被發現的黨政高層的影響威脅恐怕也會降低到最低限度。一方面經過長時間的溝通磨合,賴昌星顯然應該知道哪些是應該說那些說了可能讓自己萬劫不複的。在這種默契下,在證據和辦案人員、證人等時過境遷下。記不清楚恐怕是最好也是被各方包括賴昌星使用最多的遁詞。

  如果中國有更強的反腐決心和能力應該有更多的措施和方法阻止更多的貪官潛逃海外,給國家帶來無可挽回的損失;如果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真的在乎人權、法律和公平正義,甚至是對中國的壓制,都不應該讓自己的國家成為貪官潛逃的首選之地。遲滯十數年遣返的賴昌星,與眾多潛逃國外的貪官相比,是幸運還是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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