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稱,人總歸會犯錯誤的,你要故宮作為那些珍貴文物的管理保護單位,從不犯錯誤,從不失手弄壞文物,即使不是“理工背景”的工作人員,即使是清一色的專業文物保護研究人員,也是不可能的。
問題是一旦犯了錯誤,譬如摔壞了宋代哥窑,除了立即組織尋找原因,準備修補損失,另一方面要按照法律法規條例立即向上級報告和向公眾公開。在上級和公眾的監督下,更清楚地找出原因,建立更完善的制度,來管好、保護好這些屬於公眾的珍貴文物。因為故宮只是那些文物的保管者加上研究者,而文物的真正所有者和鑒賞者是有權知道文物的真相的。
這種瞞報事故,自以為是修補事故,甚至文過飾非的事情現在好像很多,而在那些公物管理單位公權執行單位尤其多。這種現象的產生蓋因物權異化之故。那些管理和執行的單位或人往往錯把管理、執行對象當作是自己所有的。至於故宮博物院,除了他們也常常以為自己是他們保護、管理、研究對象的主人,更因為他們中不少都是自以為學問高深的專業人員,所以更多了一份傲氣。
文章表示,故宮博物院正確的做法應該是: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及時而坦誠地向媒體披露情況,包括事故原因、調查結果以及後續的處理意見和整改方案等等……至於事故的性質嚴重到何種程度?上級主管部門將會如何懲處?是否會得到公眾的原諒?……這些問題都不是故宮自己能夠掌控的,它只應該擺正位置,做好自己該做的份內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