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雖然通過郵局寄信的人少了,重要信件一般也會以掛號、快遞等方式郵遞,但平信在人們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仍然扮演著重要角色。郵件丟失總是難免,但100封平信33封沒有寄達收信人手中,如此之高的丟失率還是讓人感到吃驚。
不可否認,平信丟失並非全是郵局的問題。平信丟失不賠確是國際慣例,符合《萬國郵政公約》。但是,郵局顯然不能因此矮化職業倫理,失去責任底線。畢竟,人們在信件上粘貼郵票並將之塞進郵筒,就相當於與郵局簽訂了合同。何況,郵政是一種公用事業,作為社會公用性企業,承擔著公共服務職能。
當然,郵局也有苦衷。平信丟失率高,很多時候緣於一些郵遞員責任意識、服務意識欠缺,而這種欠缺有其緣由——據報道,在北京,郵遞員月收入也只有2000元。實際上,自我國實行郵電分家,郵政也實行政企分開後,郵局就面臨著生存壓力,每年都有創收指標,要想辦法掙錢。如此,不賺錢的平信郵遞自然不受重視,郵政儲蓄、快遞乃至賣火車票、飛機票才是郵局熱衷之事。
一封平信1.2元郵資,可能低於郵遞成本,但享受廉價、安全、快捷的平信郵遞服務,是民眾應享的一項公共福利。市場經濟制度就是這樣:大多數產品和服務由市場供給,少數無利可圖乃至虧本的產品和服務,市場出現缺位,政府應及時補上。就郵政而言,快遞有錢可賺,民營快遞迅猛發展,這一塊可以交給市場;平信郵遞不賺錢甚至虧本,民間資本不感興趣,恰恰應成為郵局經營的重點。
平信郵資固然便宜,但丟失率竟超過30%,這樣的“公益”成色太差。提高郵政普遍服務的公益成色,光靠郵局顯然不行。《郵政法》第二條規定:“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支持郵政企業提供郵政普遍服務。”我想,政府的支持應包括兩方面,一是合理的資金支持,對郵政普遍服務進行補貼;二是加強監管,使郵局重視郵政普遍服務,降低信函丟失率。(時間:4月13日 來源:華西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