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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面對貪腐舉報如何調查才有公信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8-02 11:28:26


  報載,吳英委托代理人藺文財稱吳英曾向上級紀監部門舉報東陽市副市長陳軍涉嫌受賄,浙江省東陽市7月26日發布消息回應:經調查,吳英案中,陳軍未涉及受賄問題。

  雖然我們不能否認吳英存在誣告的可能,但是,東陽市如此神速地介入調查,而且又神速地宣布,“陳軍未涉及受賄問題”,這讓圍觀的民眾感覺這個調查結論難以讓人信服。根據相關報道,關於陳軍涉及受賄的報道,是7月26日上午出現在網上的,而東陽市在26日就發布了調查結論,還稱進行了“深入調查”。我們不禁要問,一天之內,東陽能進行“深入”調查? 

  就算東陽真的“深入調查”了,難免還有“老子調查兒子”之嫌,公正性難以保證。對我們國家體制稍微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如果對一個地方正副職進行違法、違紀調查,調查權限在上級紀委和檢察機關。當地有關方面調查當地的正副職官員,那也談不上正式的組織調查,也許不過是一種例行談話而已。

  而且我們知道,行受賄案件都是很隱秘的,往往是“一對一”的形式,如果沒有經過周密的外圍調查,沒有對涉案嫌疑人採取一定的隔離措施,幾乎沒有人會一找談話就承認自己受賄。檢察機關擁有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諸如搜查、刑事拘留等一系列對人、對物的強制手段,查處受賄案件尚很艱難。東陽有關方面那麼快就宣布“陳軍未涉及受賄問題”,能服人嗎?

  吳英入獄後,共向有關部門舉報14名官員涉及腐敗問題,其中三名官員已經被查處並獲刑,這14名官員就包括陳軍。這一事實說明了兩個問題,一是,雖然不能排除吳英存在誣告的可能,但從三名官員被查處的事實來看,吳英舉報應該不會是無的放矢。二是,當年舉報陳軍時,他不過是財政局副局長,屬於東陽地方管理權限,當年東陽在吳英舉報後,有無認真進行調查,為何等到現在他成為了副市長,媒體再公布相關舉報信息時,才進行“深入調查”呢? 

  東陽方面要讓調查結論服眾,就必須將此案移送到上級紀委、檢察機關立案,在認真核實吳英的舉報細節和相關人員,並對涉案人採取一定的組織措施後,再由上級機關來公布相關結論也不遲。(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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