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為導致湖南衡陽破壞選舉案發生,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日前以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作為當時的衡陽市委書記,他為此承擔主要責任,不委屈。不過,8月20日《中國紀檢監察報》披露的有關本案的更多信息則表明,如果不是其他人的“集體失語”,僅有童名謙個人玩忽職守,或不足以導致案件必然發生。
《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提供了這樣一組數據:該案中,56名存在送錢拉票行為的省人大代表,有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32人,占總數的57.1%;518名收受錢物的市人大代表,有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383人,占總數的73.9%;76名收受錢物的大會隨團工作人員,有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46人,占總數的60.5%。賄選是見不得人的勾當,無論送錢拉票的還是收受錢物的,心都虛。對於賄選行徑,有正義感的同志,心中可能早已怒火中燒。此時,某個人的振臂一呼,甚至哪怕一點表示不滿的“火星”,都可能讓事件方向發生逆轉。正如湖南省紀委書記黃建國所說:“那麼多的黨員幹部,哪怕只有一個人站出來大喝一聲、大膽揭露,都不會造成如此嚴重的後果。”遺憾的是,在大是大非面前,如此多的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竟然出現了“集體失語”現象,沒有一個人敢於站出來,旗幟鮮明地抵制歪風邪氣。“更無一人是男兒”,報道中這樣的措辭,令人汗顔。
對當事者來說,失語的原因不盡相同:有的“利”字當頭,將他人賄選作為獲取利益機會;更多人則是不願當“出頭鳥”。對於未能挺身而出,衡陽市人大原副主任左慧玲的解釋是,在市人大的副主任中,她的資歷比較淺,不方便反映賄選問題;另一位幹部的說法則是:“大領導不管,我們這些人怎麼管得了?”當“資歷淺”、“大領導不管”成為一些人自認為正當的沉默理由,“集體失語”也就不足為奇了。
“資歷淺,所以不說”、“大領導不管,所以不說”,其背後的邏輯是一樣的:要和“資歷深”的、“大領導”保持一致;至於他們做得對不對,在所不問。這種想法的本質,是“只要領導不怪罪”的明哲保身,而這種想法指導下的行動,就一定是放棄原則、不問是非。這樣的想法、做法,完全背離黨員、幹部所應遵循的政治倫理。
真實表達觀點,向不良現象“開火”,既是每一名黨員幹部的權利,也是其義務。這樣的權利義務,人人平等,和資歷深淺、官職大小無關。從現實看,一個部門、單位,敢於表達的人越多,對個別人不軌企圖的監督也就越強,不良現象也就越沒有生存土壤。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集體失語”現象不止衡陽有。哪些因素導致“集體失語”?如何破解它?這些問題值得研究。(來源:正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