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門傳媒聯合會副會長陳青(中評社 孫儀威) |
亞太安全理事會中國委員會委員張軍社指出,在他看來,海洋強國的主要標誌和內涵應該包括,能夠確保國家海上方向的安全,能夠有效控制和管理管轄海域,能夠有效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能夠有效開發和利用海洋,能夠有效保護海洋生態環境,擁有開展國際海洋合作和參與國際海洋管理的能力與話語權,擁有經略海洋和維護海洋安全的強大海上力量。
另外,張軍社還提到了為建設海洋強國,我們必須樹立正確的海洋觀。關注海洋、利用海洋,是中華民族發展史上的不絕之聲。中國在明初就有了海洋連接世界的海洋意識。130年前的馬江慘敗,120年前的甲午悲歌,晚清中國為了海疆、海權所做出的各種努力,包括開設福建船政學堂、建立福建水師、打造北洋水師,都以失敗告終,這其中的因素很多,但清政府海洋觀念落後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樹立正確的海洋觀,是建設海洋強國的根本要求。樹立正確的海洋觀,就是要重視海洋、經略海洋,警醒一個國家不能有海無防,強大的海上力量才是保衛國家利益的強有力保障;就是要把經略海洋的範圍從近海走向遠海,進而延伸到世界大洋;就是要加強國際合作,建設“和諧海洋”。
香港亞太研究中心秘書長、研究員李風在主題發言時就兩岸的海洋維權合作提出了四點建議:一、兩岸涉及中華民族整體利益上要尋求合作之道,不要互相拆台,互相扯後腿。台灣不要經意或不經意成為美日圍堵中國的戰略棋子。二、兩岸兩會可商談東海南海問題,在東海及南海問題上簽署合作協議。兩岸可先由民間如漁業組織或學術機構進行商討評估,形成共同認知及立場,再由兩會協商,簽訂東海及南海合作的相關協議,以東海南海合作造福兩岸人民,以此進一步推動建立兩岸政冶互信。三、兩會可在對方成立的辦事處時,將處理東海南海相關事務作重點優先安排,切實保護兩岸海洋權益和兩岸漁民權益。兩岸可在ECFA架構下,在共同維護主權情況下,訂定兩岸東海南海洋經濟合作項目,兩岸合作後再逐步讓其它國家加入,尋求各國在東海及南海的經濟合作。四、東海、南海爭端涉及國際法、海洋法層面,兩岸的國際法專家、海洋法專家應當加強互相合作,一致對外。
另外,李風還提到了台灣張顯耀事件。李風表示,據他對張顯耀的了解,張是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來的,至於還有人說他是“共諜”,簡直就是“莫須有”的罪名。李風認為,張顯耀事件的背後是金博聰和美國人在從中作梗。“我跟張顯耀很熟,他是一個性格很衝的人,這件事不會就這麼完結的,”李風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