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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惡俗營銷“人販死刑” 不講法不地道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6-19 16:27:38


  近日,微信、微博被“販賣兒童判死刑”的圖文帖子刷屏,且接力者衆多,幾乎席卷網絡。再加上“不求點贊、只求擴散”的號召,不少網友按照格式複制後再傳播,帖子圖片上顯示的接力人數已有數十萬。然而有網友發現,帖子圖片中有“感謝某網友情支持”字樣,點擊進去就是該網注册頁面。

  看著被拐兒童凄涼的眼神以及父母痛不欲生的場景,加之“不轉不是中國人”“是媽媽就轉”的道德捆綁,相信你的朋友圈瞬間被“嚴懲人販子”刷爆。販賣兒童猶如社會之痛,群起點贊、轉發說明公衆對參與其中的人販子深惡痛絕,也是每個人樸素的良善。然而接力擴散的背後卻幫別人提高了關注度,無論你支持與否,均已落入“圈套”之中,不覺間被他們戲謔了一番。

  “人販子一律判死刑”之所以瘋傳刷屏,出於人們的一種情緒化表達,缺乏理性判斷,更欠缺法理依據。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對拐賣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拐賣兒童3人以上等情節特別嚴重的,最高可以判處死刑。罪刑法定、罪行相適應是刑法的基本原則。將人販子一刀切判處死刑,看似大快人心,其實不分犯罪情節,罔顧犯罪事實,顯然於法無據。比如,在一些販賣兒童案件中,親生父母主動販賣的情節并不鮮見,而將人販子一刀切“問斬”,明顯有違法治初衷。再說,“人販子一律死刑”更會增加犯罪分子的亡命心態,一旦“狗急跳墻”,不僅增加了營救難度,更使幼小生命面對的危險大大提高。“人販子一律死刑”,從法理上看,是一種以暴制暴,情緒化的極端表現。簡單的適用極刑,無益於問題的解決。

  對人販子要不要判死刑,還需要根據具體的犯罪情節,量刑須由法定。目前,該網站已經發布聲明致歉,稱此行為系個別員工所為。但不管這番炒作是不是經過周密安排、嚴格設計,還是僅為某個“臨時工”一時“手誤”,道歉不過再補一刀,無論怎樣,這種以社會痛點制造營銷噱頭、尋求知名度的方式,有悖商業倫理顯然不太厚道,利用公共話題裹挾民意,不講法、不普法,誤導公衆,更不地道。

  從“用身體去旅行”到“人販子一律判死刑”,一些簡單的商業行為在朋友圈中變得低俗化、媚俗化逐漸轉向消費人們的同情,煽動人們的感情。真相一旦揭穿,欺騙性質的宣傳,不僅刺痛公衆神經,更使人們愈加反感,企業恐怕難談長遠。同時,一旦觸碰法律紅綫,發布方還要付出應有代價,這一點,企業理當銘記更該警醒。在新媒體時代,點贊轉發離不開理性和清醒,如若任由此類惡俗營銷恣意泛濫,公衆不光被愚弄更將深受其害。(來源:天津日報 作者:張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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