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戶籍人口俗稱“黑戶”,已是媒體多年來持續關注的一個群體。雖然個別地區近年來已經在嘗試給“黑戶”上戶,并在弱化計生政策與戶籍的捆綁等方面作出了改進,但整體上,總數超過千萬的“黑戶”的命運,依然充滿著不確定性,隨著“黑戶”二代的出生,他們所面臨的風險和由之可能給社會帶來的問題,都在加劇。在這一背景下,公安部研究解決全國無戶籍人口的戶口登記問題,實屬必要。這也意味著在頂層設計層面,“黑戶”問題有望得到實質性解決。
現實語境下,“黑戶”問題幾乎總是與計生問題一同出現。相關調查統計就顯示,60%以上的“黑戶”都屬於超生人員。而按照相關法規,其實“黑戶”問題本不應該存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對出生的中國公民予以戶口登記,沒有任何附加條件。對於計生政策與戶籍的捆綁,1988年公安部、原國家計生委也聯合下文,禁止將計生證明、超生罰款與戶口登記捆綁,2014年7月國家衛計委官員也再次重申,將落戶、入學、低保與父母落實計劃生育情況掛鈎,與國家法律法規不符,應當堅決禁止。
種種規章制度明確表明,“黑戶”問題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在正式制度之外,形成了另一種次一級的權力運行規則,可稱之為“土政策”“潛規則”。正是戶口登記的功利化和其正常作用的被扭曲,才導致了“黑戶”的出現。戶籍的本質作用是自然人確立公民身份的法律文件,上戶口本來就應該是無條件的。而將上戶口與計生捆綁,也就意味著公民身份的獲得變成了一種治理手段。然而,為了確保一種政策得到執行,就可令公民身份有被剝奪之虞,這顯然與相關法律和法治社會的要求、與“以人為本”理念大有背離。
從公民權利的角度看,計生政策的執行相較於公民身份的獲得,顯然應是次一級問題,但現實中,計生政策的執行卻屢屢淩駕於公民身份和權利的保障之上,這無疑構成了一種治理上的背反。要解決“黑戶”問題,首先有必要從法律和現實層面確立和還原公民身份與權利的“元問題”地位,即任何治理都不應該侵犯這一核心權利。而對於地方所出台的將戶籍與計生捆綁的做法,也要及時作出規制并進行相應處罰。
事實上,很多社會問題的衍生,其實都與一些根本問題和次級問題的錯配有關。一些領域的治理,由於政績要求、考核壓力甚至是關聯利益,動輒越過了公民權利的界限,這與將人視為目的的發展理念明顯不符。在當下有關解決“黑戶”問題的討論中,有一部分原因同樣帶有功利色彩,如中國人口已經進入嚴重少子化和快速老齡化的新常態。如果缺少了這1300多萬“黑戶”,統計層面的少子化程度、老齡化程度會更加嚴重。這種說法或許符合現實,但卻依舊未指出公民身份獲得的無條件性,不得不說仍有著理念上的缺陷。
“元問題”得到了解決,其他問題自然迎刃而解。要看到,“黑戶”問題的存在,已不僅是一個社會問題,更是一個政治問題。他們沒有戶籍資料,沒有對應的公共服務,甚至連出行、就業、接受教育等基本權利都得不到保障,在事實上已經成了“不被承認的公民”。這關系到整體公民對於國家的歸屬感,不能不引起正視。當前現實之下,一方面要推進“黑戶”群體盡快上戶,并徹底制止將戶籍當作治理工具的做法;另一方面,則要對戶籍制度正本清源,還原其本質功能。(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朱昌俊 本文略有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