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安徽省通報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阜陽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家仁辦公用房面積超標問題。王家仁任阜陽市交通運輸局局長期間,未按照規定對個人辦公用房面積超標(超標20.2平方米)問題及時進行整改。2015年3月2日,省委督查組檢查時責令其立即進行整改,直至2015年7月14日省委督查組複查時王家仁仍未按照要求進行徹底整改,造成較壞影響。經阜陽市紀委研究,報經省紀委批准,給予王家仁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六安市霍山縣與兒街鎮黨委原書記程志仁違規操辦兒子婚宴問題。程志仁書面向紀檢監察機關報告兒子結婚事項,承諾婚宴桌數控制在20桌以內,不接受下屬和管理服務對象的禮金。婚宴操辦中,程志仁採取變通辦法,先後分三次“化整為零”辦理宴席共計44桌,並違規收取鎮村幹部、企業老板及其曾經工作過的鄉鎮、縣直單位同事146人禮金共計7.98萬元。經六安市紀委研究,並報經六安市委批准,給予程志仁撤銷黨內職務、行政降級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3.寧國市司法局虛開發票套取現金購買購物卡並違規給單位職工發放午餐補助問題。寧國市司法局採取在下屬單位寧國市公證處列支,並以虛開發票套取現金購買購物卡發放給單位職工的方式,違規發放午餐補助。寧國市紀委研究決定,給予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寧國市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汪令祥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對此負有監督責任的寧國市司法局紀檢組長李三喜黨內警告處分。
4.休寧縣溪口森林派出所原所長朱美有私設“小金庫”、違規收受管理對象禮金問題。朱美有任溪口森林派出所所長期間,採取收取木材加工企業年審費等方式,私設“小金庫”,並違規收受管理對象禮金5350元。休寧縣紀委監察局研究決定,給予朱美有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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