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篡改“sustain”的原意。在解釋結論部分,仲裁庭強調,“地物的地位應基於其自然能力確定,不存在旨在增強其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能力的外在添加或調整”。這裡,仲裁庭毫無根據地加入了時間的概念,也就是把“維持”這一行為限定在過去的時間段,而這個時間段則由仲裁庭來確定。事實上,“維持”在時間上可以包括過去,也同時包括現在,甚至還包括將來。“sustain”衹是要求維持了一種狀態而已。同時,仲裁庭自己還加入了維持的最低標準,本來“維持”是一個事實,是個客觀的東西,而仲裁庭則通過設定最低標準把它變成了個主觀的東西。
4.篡改“economic life of their own”的原意。仲裁庭在解釋“本身的經濟生活”時,強調“經濟生活”必須不能依賴外部支持,而且必須給海洋地物自身或當地人口帶來收益。這種解釋與國家實踐完全不符,並且會造成世界範圍的混亂。試想一下,按此標準,在全球化的今天,哪個島嶼能夠滿足這個條件?仲裁庭有關表述在《海洋法公約》的條文和立法文件中無法找到,同時也沒有國家實踐的佐證,實屬無本之木。仲裁庭在此肆意作立法性質的解讀,完全超出了自己權限,屬無效之舉。
五、無視重要事實
仲裁庭對三個重要的事實視而不見,這直接導致了其錯誤的裁決。首先,它無視南沙群島和中沙群島的事實。南沙諸島礁作為群島遠在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談判簽署前就存在,中國一直在南海主張群島權益,而非各個島礁的權益,長期以來這也得到各國的認可。
其次,無視太平島的島嶼地位。不管從哪個角度去分析,太平島肯定是島,而不是礁,這個事實極其清楚和重要。仲裁庭為了滿足自己的解釋,通過偷換概念和枉加限定的方式,指鹿為馬,將太平島定性為礁。第三次海洋法大會美國代表Myron Nordquist專門寫文章批駁仲裁庭的做法。⑤
再者,無視存在海洋劃界的事實。海洋中國在南海與包括菲律賓在內的周邊國家存在著海洋劃界的糾紛。因為太平島是島,所以無論如何中國和菲律賓有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劃界糾紛。這一事實的存在直接否定了仲裁庭的管轄權和可受理性,直接否定了仲裁庭的實體裁決。
最後,無視南海爭端觸及中國的領土主權。仲裁庭所有有關南海島礁的認定都會影響到中國南海島礁的主權,這是根本性問題,絕對不能忽視。仲裁庭無權裁決涉及中國南海領土主權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