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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與“法”之間彰顯為民情懷
http://www.CRNTT.com   2020-06-02 10:40:05


童志鋒(圖片來源:網絡)
  中評社北京6月2日電/據人民網報道,編纂一部我們自己的民法典,是幾代人的夙願。《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於2020年5月28日通過,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法典以“民”命名,以反映人民的意願、保障人民的權益、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為出發點,充分體現出它的“以人民為中心”理念。我國民法典是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的民法典,它的出台對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對增進人民福祉、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作為民事領域的根本大法,民法典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每個人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都離不開民法;每個企業的設立終止、生產經營都與民法息息相關。體現這一主旨的民法典草案,由民法總則與各分編草案“合體”而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其內容大到國家所有制和產權保護制度,小到老百姓生產生活、鄰里糾紛、婚姻家庭、個人信息與隱私保護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這意味著我國的民法典將成為一部新時代市場經濟的保障法、人民權利的宣言書。編纂民法典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設部署。民法典的出台必將深刻影響每個人的生活,必將有力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成為我國新時代的法治里程碑。

  人格權獨立成編

  人格權編是人民權利最重要的宣言書,規定著人民最重要、最根本的權利,是弘揚和維護人格尊嚴的最直接的規範基礎。我國自民法通則以來就一改傳統民法“重物輕人”的觀念,不僅注重產權保護,而且貫徹落實了憲法關於“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的要求,對人格尊嚴和人格自由發展做出了歷史性的規定。民法通則關於人格權的集中規定,為我國人格權的發展和保護奠定了堅實基礎。21世紀是一個更加尊重人格尊嚴、保護人格權的時代。互聯網、人工智能和大數據等高科技產品給人們生活帶來便捷的同時,也給人的隱私、個人信息、名譽等人格權的保護帶來更為嚴重的威脅。為此,有針對性地加強人格權立法,強化人格權保護,就顯得更為迫切。實現人的全面發展,是我們黨執政為民的重要目標,是新時代人民對美好生活需要的最終體現,也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遠大願景。通過編纂民法典,將人格權獨立成編,完善人格權法治,既是對既往人格權立法經驗的總結和發展,也是落實“保護人民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的精神,適應當今社會發展,互聯網、大數據時代對人格權保護的需要。人格權獨立成編不僅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彰顯了現代民法以人文關懷為特點的鮮明時代特征,更為世界人格權保護法治貢獻出我們的中國方案。

  充分體現綠色發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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