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15日電/今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同時也是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的收官之年。生態環境部近日印發了《關於在疫情防控常態化前提下積極服務落實“六保”任務 堅決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精准推進生態環境治理,確保如期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十三五”規劃及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階段性目標任務。
10大類30小類項目獲環評登記豁免
在疫情防控常態化前提下,如何才能做到經濟和環境的協調發展?
對此,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強調,不能因為遇到困難和挑戰,就放鬆對環境監管和環境准入等方面的要求。如果這樣的話,可能就會回到過去的老路上,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換取一時一地的經濟增長,或走回到先污染後治理的老路,多年成果就可能付諸東流。“統籌考慮新冠肺炎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我們也要把握好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節奏和力度。”
針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節奏和力度”的調整,《意見》要求,提升環評審批和監督執法兩個“正面清單”效能,總結評估兩個“正面清單”實施情況,繼續精准服務支持相關行業企業恢復性生產和發展。
生態環境部綜合司司長徐必久說,通過實施環評審批的正面清單,減少審批許可,釋放發展活力。原來環評涉及的行政許可有5項,現已取消了4項,僅保留建設項目環評審批1項,審批時間壓縮了一半;優化重大項目環評審批服務,建立國家、地方、利用外資重大項目三本台賬,提前介入,主動服務,開辟綠色通道,即到即受理評估即審查批覆,同時推進形成審批事項“一網通辦”。
“對10大類30個小類的環評登記表項目實行豁免,不再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主要涉及社會事業與服務業等,這類項目大多數規模較小、污染物排放量不大且可控,也不涉及有毒有害和危險品等。”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司長劉志全舉例說,包括餐飲、娛樂、賓館、公園等涉及民生的中小微服務型企業以及對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險品的倉儲、物流配送等項目,不再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