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談判就是殺價,越低越好。擔任此次醫保談判藥品基金測算專家組組長的鄭傑認為,“這是對醫保藥品談判工作的曲解,基金測算追求的不是最低價,而是合理價。”
“結合我國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綜合考慮患者個人負擔可承受能力,通過測算找到一個絕大部分患者都能够用的起的價格,最大範圍惠及百姓,這樣談判才有意義。”鄭傑表示。
罕見病用藥、抗癌藥等高價藥進入醫保,會不會擠占普通人慢性病、常見病用藥的醫保費用?答案是否定的。鄭傑進一步解釋道,目錄調整工作的首要原則是“保基本”。
石遠凱注意到,一些價格極為昂貴、遠超“保基本”定位和患者負擔能力的藥品,并未獲得談判資格,無法被納入目錄。同時,一些原來價格昂貴的藥品,開出了“平民價”、符合“保基本”定位的藥品,經談判後順利進入目錄。比如,治療骨髓瘤的達雷妥尤單抗注射液等年治療費用超過100萬元的“天價藥”,經談判降至30萬元以下。
這些“天價藥”降價後,加上醫保報銷,患者家庭的負擔水平顯著下降,極大降低了“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風險。(來源:工人日報 作者:李丹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