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意見稿充分考慮新舊分類方式平滑過渡,不會改變支付機構已取得的支付業務許可範圍,預計不會對支付機構的業務連續性及用戶使用體驗產生影響。”一位業內人士說。
記者瞭解到,過渡期滿,中國人民銀行將通過換發支付業務許可證,對存量支付機構設立條件進行審核。根據徵求意見稿明確的新舊支付業務銜接方式,監管機構設置了較為充足的換證過渡期,最長可達近5年。有10多家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到期日分別為2024年7月9日和2025年3月25日,為避免這些機構因時間緊迫無法滿足要求,徵求意見稿適度放寬了過渡期。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人士介紹,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將抓緊相關制度文件立改廢釋工作,確保各項制度系統集成、協調高效。根據過渡期安排,有序開展支付業務許可證換發工作,督促支付機構依法合規開展業務。嚴格落實有關規定,將非銀行支付行業的全鏈條監管納入法治化、規範化軌道,以服務實體經濟為本,優化支付服務市場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