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燕鳳 四川省綿陽市 學生
3月18日,經過40多位村民代表討論後,針對本村小組原組長高錦龍多年的非法賣地,村民卻無處上訪一事,陸豐市東海鎮炎龍村委會高厝村民做出了“懸賞百萬,打倒腐敗村官!”的決定。(3月28日 《人民網》)
曾經看過這樣一個故事。在宋朝,盡管朝廷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制度,但一個平民百姓要想告狀,還是難於上青天。不但手續繁多,機時且根本見不到長官的面,這就為那些奸吏豪強舞弊創造了條件。包拯到開封府上任後,作出新規定:大開官衙正門,凡是告狀之人,都可以進去直接見官,當面陳述案情,任何人不得刁難。著實簡化了民衆告狀的手續,深受百姓歡迎。正因為包拯敢於為民作主,不畏權貴,所以京城流傳一句民謠:“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意思是說,盡管百姓打不通關節也不要緊,因為有包拯為我們做主。
但是,相比之下,今天的村民卻沒當時的百姓那麼幸運了。“我們別無他法,只有重金征求清官幫我們主持公道。”代表高春實站在被非法賣掉的土地前,無奈地告訴記者“我們用了3年半時間,走遍了30多個各級部門,還告不倒一個小組長。”看到這些話,心裡湧起的是無盡的悲涼。村官們,你們都幹什麼去了?
中國農村人口衆多,“村官”便構成一個龐大的群體,“村官”,顧名思義,就是農村的官,是村黨支部委員會成員和村委會成員。國家政府的法律法規,政策動向,改革方案大都得通過這一群體向廣大農民群衆傳達,并肩負著一系列的職責:適應新形勢,當好帶頭人;發展農村產業,帶領村民增收致富;依靠法律與政策,發展農村經濟;借助金融與保險,加快農村發展步伐;搞好村莊規劃、建設與維護,營造溫馨美好家園;加強農村文化與精神文明建設,營造健康文明鄉風;搞好村民自治與治安綜合治理,建設農村和諧社區;積極推進村務公開,大力加強民主理財與管理等。但是,在“村官”腐敗現象越來越嚴重的今天,這些美好職責大都成了一紙空文。大都職責還沒真正履行,“自身利益”就早早懸掛嘴邊。
權利是滋生腐敗的種子!村官們實實在在的掌握著農村裡各項大小事務的權利,由此也為他們謀求自身的利益提供了非常便利的條件。這些人不惜與國家法律打擦邊球,鑽政策漏洞,濫收超生費,侵占集體或屬於村民個人的財產,欺淩村民,對上訪村民實行報複傷害,貪污征地款、補貼款等。由此看出,村民真是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呢。俗話說“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礙於村官的權利與凶惡,於是大部分村民都把怨氣往肚子裡咽,只有一些梗直的還有勇氣的冒著無人受理的無視與被村官傷害報複的危險堅持上訪。但是又有幾個成功案例呢?報道中的陸豐民衆們無法忍受村官高錦龍的仗權欺壓,選擇了上訪,但結果在漫長的3年半內走遍了30多個各級部門,依然告不倒一個小組長。無奈之下貼出“懸賞百萬以尋清官”的告示。但是,村民們,你們是否曾經認真想過,這樣的結果是否有點“咎由自取”的意味?
相信很多人心裡都非常清楚,農村裡“賄選”的現象是相當普遍的。某些人為了在村裡謀求一官半職,不惜花費大量錢財利用請客、送禮等各種手段對其村民進行賄賂。一旦上任成功,那他所花費的資金就是要在村民身上兩倍甚至幾倍地榨回來的!這就為村官們的腐敗植下了根。
村民們,如果從一開始你們就能團結起來抵得住金錢物質的誘惑,理智正確且神聖地行使你們手中的選舉權,選出一些真正能為村民謀幸福,勝任其職位的“村官”,那現在,還需要落得個“高價尋覓清官”的慘境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