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秦渭華 陝西省渭南市 教師
湖北巴東“鄧玉嬌案”發生後,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州監察局、州文體局、州工商局近日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對全州娛樂場所進行專項清理整頓,加強管理,堅決打擊娛樂場所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嚴肅查處違紀違法公職人員。
公職人員出了這麼大的事,暴露出來政府在管理上存在很大的問題。針對此問題,政府專門發文進行治理,原本是很正常的事情。可是,在這條新聞後面的跟帖中,網友們一致認為,此通知基本只能起一個安撫民心的作用,根本不可能起到應有的作用。
為什麼網友們如此不信任這個紅頭文件呢?
首先,它有轉移視綫之嫌。《通知》說,本次專項行動的重點是打擊組織、強迫、介紹、容留、引誘他人賣淫,組織淫穢表演,聚衆賭博,吸毒販毒,涉黑涉惡等違法犯罪活動。對娛樂場所硬件設施和經營行為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要限期整改;經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照有關規定吊銷其證照。事實上,這些問題本來就是違法的,無論什麼時候,政府都應該依法打擊,發這樣的通知其實根本就是多餘的。而在鄧貴大出事之後專門發文,讓人感覺似乎是在暗示:有了這樣的不法場所,才導致了公職人員的違法。難道公職人員就可以出入合法的娛樂場所?或者,如果鄧玉嬌是提供“特殊服務”者,鄧貴大們就可以幾次將其推坐於沙發上,并用鈔票打她的頭?
對於鄧貴大案,人們關注的焦點是:為什麼公職人員能够無視黨風廉政建設的規定,公開出入娛樂場所?他們又為什麼如此蠻橫暴戾,無視公民的權利和尊嚴?他們何以有支持他們出入娛樂場所和炫耀財富的財力?根據常識,我們都知道,目前鄉鎮一級官員的薪資收入并不豐厚。但《通知》對於這些問題都全然不及,而是借此對娛樂行業進行清理整頓,難免讓人有言不及義之感。
不過,這個《通知》不被人信任的根本原因并不在這,而在於對於針對公職人員的整改措施太空了。
《通知》強調,根據國務院《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和,嚴禁國家機關及工作人員開辦娛樂服務場所、參與或變相參與娛樂服務場所經營活動。對違法違規經營的娛樂場所的幕後組織者及“保護傘”要深挖深查,堅決依法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參與賣淫嫖娼、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公職人員特別是黨員幹部,紀檢監察部門要嚴肅查處并曝光。
也就是說,對於公職人員的違法犯罪問題的發現和整治,仍然要靠娛樂場所的管理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可是,如果這個體制有效的話,鄧貴大還會出事嗎?且不說這些部門中有可能出現的尋租、瀆職、不作為現象,即使所有的人員都出動,能遍布每一個娛樂場所?能看住每一個公職人員?鄧貴大案之所以大曝於天下,是因為遇上了剛烈的鄧玉嬌,鬧出了人命。設想一下,如果鄧玉嬌默默忍了呢,又會有誰知道?
所以,靠這樣的一紙通知,無法達到整頓吏治、平撫人心的目的。要真正管好公職人員,有效措施是:第一,放開公衆和媒體的雙重監督,讓公職人員在娛樂場所的活動暴露在陽光下。第二,加強懲處力度,增加公職人員的違法機會成本。現在最需要的是讓違法分子痛到骨頭裡的懲處措施,而不是不痛不癢的警告和免職之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