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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倡“識正書簡” 應受重視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6-24 12:14:12  


  作者:王國華 吉林長 編輯、專欄作家

  最近,馬英九就“識正書簡”問題發表了幾次談話,可以看出,他對中華文化的擔當心態。有人疑慮這是馬英九在就兩岸文化融合搶發球權。我想,即便馬英九有這樣的前提,也不足為過,恰恰相反,大陸文化決策者應該重視這一聲音。 

  事實上,就“識繁用簡”問題,大陸知識界一直在呼籲。本人曾寫有《“識繁”是個長期話題》一文(附後,曾刊登於2009年5月27日《濟南時報》),跟馬英九的提法很相似。我想,大陸文化決策者不必因為是馬英九提出來的建議就有所顧慮,擔心以後馬英九“得寸進尺”。如果想讓文化歸文化,政治歸政治,就應該真正從文化本身去考慮問題。馬英九這個建議絕對是建設性的意見,如果大陸文化決策者從善如流,及時給以回應,便是兩岸文化良性互動的開端。而且,以後台灣方面每次提出的文化問題都應該給與回應,認同的就改正,不認同的,也應給個理由。有文化的融合、認同,才有統一的先決條件。大陸回避不了。不要一味裝聽不見,請重視馬英九的建議。 

  “識繁”是個長期話題 
 
  王國華/文 

是否恢複繁體字(台灣稱為“正字”)教育,最近一兩年炒得沸沸揚揚。還有人大代表提出議案,要求恢複使用繁體字,理由大致如下:上世紀50年代簡化漢字時太粗糙,違背了漢字的藝術和科學性。比如愛字,繁體字裡有個“心”,簡化後,造成“無心之愛”;以前說繁體字太繁瑣,難學難寫,不利於傳播,但是現在很多人都是用電腦輸入,再繁瑣的字打起來也一樣;恢複使用繁體字有利於兩岸統一,因為台灣依然在用繁體字。反對一方則認為:由繁趨簡乃大勢所趨;簡化漢字,已成共識;棄簡就繁的代價太大,比如,簡體字已經培育了幾代人,他們必須重新學習繁體字才能跟別人交流嗎?在這個問題上,教育部的回答是:法律確定了簡化字的地位,教育部必須依法行政。 

我認為,教育部的回答太過顢頇、輕率,有一股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官僚氣。既然大家討論這個問題,就是要檢視該法令在今天的合理性。根據民意,根據現實狀況有無需要做一點調整?法令也不是不能更改的,不能簡單一推了之。有關部門應該注意或者加入到這個討論中來。 

在這個問題上,我的意見是應該部分地恢複使用繁體字。理由如下。其一,文字的變化和簡化固然是大勢所趨,但我國使用繁體字的歷史曾有上千年,這一期間留下的典籍、文物太多,不認識繁體字,與這段歷史就會越來越隔膜,乃至完全脫節。五四時期,魯迅等一批智識分子提倡改革文字,甚至激烈地主張把漢字改為羅馬字母。現在想來,如果真的實行了該方案,我們學習歷史,閱讀幾千年留下來的典籍,豈不必須再學一門外語(古漢字)?其二,當初使用簡化字,不是文字自身按部就班的演化,而是以法令手段強力推行的,涉及的字很多,難免傷害文化的有序傳承。我相信簡體字在掃盲工作中起到過很大作用,也相信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然而過了這麼多年,回頭檢視,是否應該修補若幹缺憾? 

恢複使用繁體字,不是全盤推翻簡體字,一切重來。這樣,我們就又犯了矯枉過正的毛病。有專家已經提出,現在最好的辦法是“用簡識繁”。我也是這個意見。所謂“部分地恢複”,就是保持使用簡體字的現狀,同時把“識繁”落到實處。在“用簡”上,有法律依據,在“識繁”上卻沒有具體的措施保障,因此應該考慮加強。我認為比較可行的方案如下。其一,有些繁體字,我們根據簡體字就可以推斷出來,另外一些,則完全沒有相同之處。對於這些繁簡反差太大,又比較常用的繁體字,最好在語文課中有專門的章節介紹;其二,如不能列入必學課程,列入選讀課程也可,關鍵是要在正式的課本中出現,不能隔絕學生與繁體字的接觸。有的學生因而發生了興趣,或者再深入研究,那就更是好事一樁了;其三,放寬繁體字的使用範圍,比如匾額招牌、商業廣告等等。當然,具體還有哪些地方和場合可以使用繁體字,尚有待相關部門調查研究之後再說。 

或問,你這種提法會不會引起混亂?文字還有統一標准嗎?其實,將繁簡字有序分開并不太難。比如考試答卷時,必須用簡體字。在平時使用時,就要盡量包容一些,寬泛些。繁體字成不了主流,但可以涓涓細流一樣長期流淌下去。需要的時候,就掬一捧來解渴。此所謂對文化保留一點溫情和敬意。 

同時,我也希望關於繁簡字使用的話題,不要只在每年春天的“兩會”上熱一下,最好長期而認真地討論下去,直到在知識界達成共識并產生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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