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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英案是一場“謀殺”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2-08 09:39:32  


  作者:花玉喜 江蘇連雲港 教師

  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院對吳英集資詐騙一案進行二審宣判,裁定駁回吳英上訴,維持死刑判決。關於吳英死刑一直爭議不斷。

  “80後”女孩吳英從美容店學徒成為老板,將其商業觸角延伸到KTV和酒店領域,最負盛名時被外界稱為身家38億,位列2006年胡潤中國女富豪榜第六位,吳英堪稱商業奇才,因突然的綁架案及地方政府封殺逐步走向深淵。

  最高院解釋非法集資是未經批准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行為。吳英未向社會進行公開虛假宣傳,沒有欺騙債權人,沒有非法占有想法,不存在肆意揮霍,且用於公司經營。吳英在親友或單位內部針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特定人員不屬於“社會公眾”,11債權人都否認自己被騙。公安張榜要求登記債權時,卻鮮有私人借貸關係人員登記,他們或本金已歸或因“身份比錢更重要”。吳英公司借貸7.7億,她被捕時已償還4.4億。吳英行為不構成集資詐騙罪,只能算民事糾紛。民間借貸行為在當今中國到處盛行,吳英如要判罪可能罪及千千萬萬民營企業?吳英沒有害死人,沒有騙普通老百姓錢, 吳英行為沒有社會惡性在,至少不存在“民憤”。在刑法上,沒有社會危害性就沒有犯罪。

  吳英禍起非法“綁架”案:義烏銀監處要求市府排查吳英資金來源,驚動市府辦工業科長楊衛林之妻吳小英,她告訴丈夫及小叔楊志昂。2006年12月21日,吳英資金掮客之一楊志昂、楊衛林等十餘人將吳英騙出綁架,揚言將吳英拋屍江中,強迫吳英簽署空白文件三十餘份,將伯爵手表、翡翠,現金支票、上億元珠寶、銀行卡現金洗劫一空,取走本色集團公章。吳英未委托律師應訴,金華中院離奇“高效率”官司,將本色集團在東陽8000多萬元房產,以3000多萬判給兩農民“托兒”。吳英在荊門5000多萬元房產面臨轉讓,綁架者因掌握公章和簽名製造假案,涉案金額達2億元之巨。楊志昂等放出吳英後“勸”吳不要報案逃跑。後吳英報警收到裝有子彈匿名恐嚇信,警方至今未立案。而被綁架時吳英固定資產有2億元,“綁架”直接導致吳英本色集團崩盤,楊志昂參與綁架卻被取保候審,吳小英參與綁架卻未受任何處理。綁架背後隱身何人?如無楊氏兄弟綁架行為,吳英資產不知道將增值多少? 

  吳英資產被非法“處置”大懸疑:吊詭的是東陽市公安局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件查封本色集團,未經授權強行拍賣本色集團財產,使近億資產大甩賣縮水十幾倍。總投資5000多萬元本色酒店被450萬拍賣;法拉利汽車、7000多萬珠寶、商品房定金等上億資金資產“去向不明”,僅珠寶現在估計價值有幾個億,本色集團大量物資被偷。浙江東陽另一豪門廣廈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局主席董事長兼總經理樓忠福涉嫌瓜分吳英財產。本色酒店被樓弟弟樓忠華以超低價拿下轉手賣出。吳英擁有55%股權博大花園被查封後重新開業樓家人參與其中,綁架吳英也跟樓家有關。樓忠華收取保護費,因吳英性子硬不肯給,得罪樓氏家族。樓家不僅在吳英本色集團資產處理上受益,一定程度上操縱司法。黑社會、富商、官場、司法緊密配合何以如此默契?這是一場豪門恩怨爭鬥;“甩賣”環節演變為財富轉移;這是一場公權力操縱下的公開“搶劫”。這根利益鏈條不知牽扯多少腐敗官員?他們互相聯手的把戲竟能通過省高院死刑判決,似乎背後很站著一批有勢力身份的人,不然何至如此? 

  吳英究竟舉報多少腐敗官員:吳英被刑拘後,為求立功免死,檢舉她行賄多名官員:荊門市人大副主任李天貴、荊門市農行副行長周亮、麗水市燈塔農行支行長梁驊均,在看守所另舉報7官員。吳英多少腐敗官員有無立功表現?法院量刑為何不予考慮?匆忙判吳英死刑不是殺人滅口又是什麼?一審前,東陽市政府十幾名官員曾寫聯名信,要求判吳英死刑。判決後,這些官員又到浙江省高院要求維持原判。官員聯名要求處死吳英實在荒唐?哪些官員要求處死吳英?是誰授意? 

  在這場權力與網絡輿論對決中,我堅信高層會從汹汹民意中發現端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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