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花玉喜 江蘇連雲港 教育
2006年,寧波楊先生在公司上班時,集體辦理沒有透支功能銀行卡,公司打入一筆工資後就更換新卡,在2007年9月份前,楊先生把錢都取出來了,再沒辦理過業務。今年9月初,楊先生申請辦理信用卡被拒,說他有不良信用記錄。不知何時那張“睡眠工資卡”欠了5分錢,5年下來,超限費、滯納金、利息滾到694.96元。
這張卡信用額度為0,已使用額度也為0,而且是不能透支貸記卡。既然如此是如何透支5分錢的呢?跨行查詢收費也遠不止幾分錢。撥打這家商業銀行全國客服熱線,也無法給出合理解釋。這不知出處的5分錢,5年怎麼就利滾利滾到694.96元?
目前,中行異地取款100元要10元手續費;興業銀行在異地同行取款最高收費500元。建行異地跨行取款按“1%+2元”收取手續費且不封頂,取款1萬最少支付102元手續費。各種名目繁多收費霸王條款都是錢;2003年銀行收費項目僅300多種;現在收費項目達3000種,商業銀行手續費畸高。2011年國內商業銀行累計利潤超1萬億元;有銀行日賺6億堪稱印鈔機;這是民眾血汗的非正常轉移。一行長感嘆:“銀行利潤太高了,都不好意思公布!”這是客戶被“綁架”被“強取豪奪”,這是公開在億萬儲戶身上大肆撈錢?無異於公開“搶劫”?因其是政府是企業,不用承擔強暴民意責任。可你畢竟是國有金融業,怎麼就沒個分寸?這5分錢滾到700元,你怎麼向民眾交待得下去?
楊先生卻被因此“污點”,列入央行個人征信系統不良信用顧客名單。原想買套房子,可現在連信用卡都辦不出來,更別說房貸了。楊先生跑到當初辦理工資卡那家商行討說法,銀行解釋很含糊。銀行自身制定不合理“霸王條款”亂收費,還把被“搶劫”客戶打上“有不良信用記錄”污點。你讓楊先生怎不委屈,怎不感到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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