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看國際法庭、仲裁庭以往裁決的歷史可知,在現今國際現實之下,即使是真正的國際法庭都沒有強制性,何況這個私營的、被有關國家塞進私貨的仲裁庭,及其的所謂仲裁?
這樣看,人們恐怕都可以預見:這個南海仲裁,其實不值得人們用“正眼”相看。這個荒腔走板的仲裁,它的“前途”,應該是:被廢止。因為其名為“司法”,實則“非依法”,是在“創破”國際法,且“吃力不討好”(當然,它還是賺錢的,畢竟至少菲律賓還是出了幾千萬仲裁費的)。其最好的可能,看來就是被擱置,是菲律賓等方(不知是否還有其他贊助方,但一定有為其推波助瀾而也要耗費的寥寥一兩方)花費不菲,獲得的一張“廢紙”、空文。
寫到這裡,還想再說一句:本案將太平島判為“礁石”,更是爛招中的昏招,荒唐中的更荒唐。太平島作為南沙群島最大的天然島嶼,完全具備人類居住條件,太平島若是“礁”,那日本主張不足10平方米的沖之鳥礁是島嶼,並以此沖之鳥礁為依據主張47萬平方公里的專屬經濟區和約25.5萬平方公里的外大陸架,還能成立嗎?不更凸顯日本的“心之廣大”?而美國的金曼礁,是北太平洋中的一座無人居住的珊瑚島礁,面積也只有約一平方公里,又怎能擁有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對太平島“指島為礁”,不但讓國際錯愕、美日尷尬,更使台灣極為憤慨。使台綠營此前對此仲裁抱持不即不離態度被打臉。使在台灣的人們更切身體會到了所謂的依據“國際法”,是什麼味道?看到要維護中華民族的“祖產”,外人是否能依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