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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外音樂節 不要讓“流行”成了紀念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5-19 10:44:30  


  中評社香港5月19日電/《人民日報》海外版報道,戶外音樂節能否帶著流行音樂走向春天?風口浪尖的中國數字音樂著作權保護將如何走向完善?不景氣的流行音樂又將怎樣完成自我救贖?流行音樂的未來面臨諸多考驗。

  如今的音樂節有一種趕場的趨勢。僅“五一”假期期間,“迷笛”、“草莓”、“樂穀”音樂節在北京及其周邊地區“扎堆兒”亮相,餘溫未減,地壇音樂節作為“民謠在路上”全國巡演北京站的演出又掀起熱潮。對於近幾年一直處在寒冬期的流行音樂產業來說,音樂節的繁榮似乎只是一個熱身,隨之而來的全新流行音樂產業鏈已在悄然形成。

  在音樂人躊躇滿志要為中國流行音樂創造新生命力的同時,華語音樂作者維權聯盟與百度的版權糾紛初見成效。這次中國音樂人以集體的力量為自己的“孩子”尋求正當權利的過程,使得流行音樂的複蘇之路略見曙光。

  戶外音樂節助新生

  “推動流行音樂應該注重LIVE,如果每次演出都是用卡拉OK的形式在舞台上展示,不僅會為假唱架設溫床,還會失去音樂表達的精神。正如民謠是以吉他彈唱的方式演繹,如果用伴奏帶的形式,就失去了民謠的韵味,注重音樂節這樣的現場模式對流行音樂發展有很好的作用。”著名歌手張行說。

  比起歐洲趨於成熟的流行音樂節產業,中國的音樂節從起步上就晚了將近40年。雖然近幾年中國音樂節從數量上展現出較快的增長趨勢,但整體的質量仍舊偏低,在規模、經營管理上更是沒有達到成熟的水平。德國音樂人Joaquín Marro說:“國外大型音樂節會設立專業策劃團隊,分工明確,非常專業,而且大部分都是義工。同時有市場細分,歐美、日本音樂節就會細分音樂環境。”他認為,音樂節已經成為中國流行音樂的救命稻草,越來越多的觀衆開始留意這個音樂市場,中國音樂節在規模和質量上仍有巨大潛力可發掘。

  草莓音樂節創始人沈黎輝稱,嘗試用音樂節的盈利來保證音樂制作以及歌手的音樂質量頗有成效。以高品質的音樂為資本、利用音樂節的舞台推出自己的藝人,吸引更多樂迷的目光,提高藝人的關注度,同時拉動藝人的現場收入、廣告代言收入,再將其繼續投入到音樂的制作當中,這樣就形成了以音樂節為核心的新型音樂產業鏈。他表示:“就像5月份的春天氣息一樣,音樂節也帶著我們走向了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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