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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之最”滿天飛 第一豈能隨意稱?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5-24 09:38:45  


  中評社香港5月24日電/《人民日報》報道,近些年才有的“史上最”,確是滿天飛。什麼“史上最酷”、“史上最搞笑”、“史上最刺激”、“史上最雷人”、“史上最給力”……在我看來,都不是嚴格的概念,都有調侃意味,不過是說,“從來未有”,“這事奇了”。

  新聞語言自然也可活潑,不過涉及嚴格的概念,還是收斂一點好。小玩鬧,說個“史上最”,沒人細究。日後再出個更“酷”、更“搞笑”的,再來個“史上最”,無所謂。但政策、法規之類,就不能亂說了。白紙黑字,有案可查,說過“史上最嚴厲”,後面又出來更嚴厲的,前面豈不等於說了瞎話?這尷尬,還真叫我抓住了。又讀到一則新聞,曰“比‘史上最嚴’更嚴的樓市二次調控來了,新出台的二次調控措施比‘史上最嚴’的‘國十條’還嚴厲上幾分”。這話多累贅!莫如在前頭再加一個“最”字,曰“史上最最”。若後面又出了個“嚴厲上幾分”的,就再添一個“最”,曰“史上最最最”,以至無窮。不過這語言的格式忽然讓我想起最愛吹大話的“文革”時候,怎麼都不是味兒。

  這玩鬧語言被借用到新聞語言中,也不是偶然的。我們眼下說話已形成一種習慣:不說到“頂天”不過癮。除了說“史上最”,還喜歡說“第一”,動不動就是“亞洲第一”、“世界第一”。譬如建築,有“第一高”、“第一長”,還有“第一寬”(重慶新建的一座長江大橋,就在報道中說過“第一寬”)。這種事,還有一種“互動”作用。新聞報道喜歡這麼吹,蓋樓的,架橋的,也就刻意為之,總要比已有“之最”再高一厘米、長一厘米、寬一厘米,創個“吉尼斯”。

  由此我想到一個早就有的原則——有一說一,有二說二;說話留有餘地。未曾說“史上最”,最好先想一想,這話說了,以後還有沒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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