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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主任王志民(中評社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4月29日電/ 2月18日,《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規劃綱要》)正式公佈,標誌著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進入全面鋪開、縱深推進的新階段。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也對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作出部署。近日,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王志民接受了學習時報專訪。
學習時報:《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不久前正式公佈,在您看來,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對國家、對香港有什麼重大意義?
王志民: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國家戰略,是黨中央立足“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全局作出的重大決策,在國家發展全局中承擔著重要使命。《規劃綱要》用“四個有利於”來概括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重大意義,簡單來說,就是豐富“一國兩制”實踐內涵,保持港澳長期繁榮穩定,支持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推動國家經濟高質量發展,不斷增強經濟創新力和競爭力;優化功能佈局,推動形成區域協調發展新格局;建設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和國際經濟合作新平台,打造“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支撐。
《規劃綱要》明確將香港列為大灣區四大中心城市首位,共提及四大中心城市272次,其中港澳192次,香港占102次,充分體現了國家對香港的關心、重視和支持。對香港而言,大灣區建設至少具備三重意義:一是為香港發展拓展新空間。隨著大灣區建設不斷推進,香港發展將不再受限於自身1100平方公里的範圍。通過基礎設施的“硬聯通”和規則機制的“軟對接”,大灣區5.6萬平方公里的土地將成為廣大香港同胞創新創業的沃土熱土,成為廣大香港青年向上流動、更好發展的共同家園。二是為香港發展注入新動能。中央明確支持香港建設國際創科中心,將在有力推動香港創新科技發展的同時,為傳統優勢產業注入新動能,帶動國際金融、航運和貿易中心向高增值方向升級,形成“3+1”的國際中心新格局。三是為香港市民提供新福祉。大灣區建設堅持“經濟民生雙導向”,目的是既有利於香港經濟轉型發展,又有利於香港民生改善,讓香港同胞得實惠、增福祉。去年以來,中央先後推出了四批便利港澳同胞在內地學習、就業、生活的具體措施,包括制發港澳居民居住證、取消就業許可、“港人港稅”、出入境便利化等,切實回應了港澳社會的重點關切。今後中央還會繼續充實完善“政策包”,成熟一批,出台一批,為港澳同胞特別是青年一代在內地發展提供更加便利的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