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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逃犯例丨專家斥反對派阻修例“辜負市民”
http://www.CRNTT.com   2019-04-08 11:51:35


  中評社香港4月8日電/反對派大肆抹黑政府提出《逃犯(修訂)條例草案》,聲稱修例後政治犯將會被引渡至內地受審,而疑犯在內地得不到公平審訊云云。多個法律界人士認為,移交逃犯必須符合雙重犯罪原則,而政治犯不會移交至內地,香港司法制度舉世公認。今次修例是要填補法律漏洞,而內地法治水平進步明顯,反對派詆毀本港及內地司法制度是辜負市民。

  反對派多番質疑政府修訂《逃犯條例》,並不斷散播歪理。對於反對派擔心港人或會被內地指控政治罪而被引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認為,政治罪是不能移交到內地政府。因為刑事罪行是基本而明確,但政治罪在每個國家的定義都不同。對於有人把剔除九項商業罪行說成偏袒商界,馬恩國反駁指,保護知識產權屬於商業行為,但不只是商界才會觸犯,他直指“反對派將條例妖魔化了,要引渡疑犯是建基於兩個司法管轄權都有同樣的罪行,能夠互相承認判例”。

  至於反對派又質疑,內地會將政治罪行包裝成經濟罪行,並提出引渡,馬恩國亦作出反駁,指如果逃犯被引渡至內地後,內地改控另一罪行,這個先例一開,對之後國際相互合作有很大影響,法院可能在之後不批准這樣的移交申請,內地不會冒這個風險。

  修例已講清移交逃犯條件

  另外,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日前強調,《逃犯(修訂)條例草案》已清楚說明移交逃犯的條件,“條例都講得好清楚,什麼情況下不移交,包括是否雙重犯罪、即雙方面都犯罪的,例如一個案件不能定罪兩次,有政治、為政治目的做的引渡亦不會批准。”

  此外,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認為,如果逃犯條例修訂獲通過,將為處理港人台灣殺人案移除很大的障礙,希望立法會先通過修例。她亦樂見可就貪污罪移交逃犯,認為對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有很大幫助。

  譚惠珠又駁斥反對派質疑內地司法的公正性,她表示,國家不斷在法治上尋求進步,內地推行“陽光司法”,位於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能夠看到不同地方的法庭直播,防止地方勢力的干預。譚又指出,本港法律界部分人士及法官都參觀過,認為是司法公正及彰顯公義的一個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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