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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譚慧珠(中評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8月26日電/大公報刊文:眾所周知,近兩個多月香港因為修訂《逃犯條例》,先是引發了大規模的市民上街遊行反對,政府從善如流,暫緩這項工作,而且特首隨後多次,在不同場合解釋得非常直白,這項修例工作已經終止,不會再進行。但反對派和一些激進人士,在外部勢力的配合下,借助大多數市民反對修例的情緒,不斷挑動政府和市民之間的對立,將抗議性質向非法暴力方向轉變,甚至衝擊“一國兩制”的底線,令他們的暴行帶上了“顏色革命”的特徵。而且暴力的形式越演越烈,已經有了恐怖主義的苗頭。
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們今天回顧鄧小平先生在1984年10月3日《會見港澳同胞國慶觀禮團時的談話》,以及在1987年4月16日《會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的講話》兩篇文獻,就有了特別的意義。下面,我就自己重溫鄧先生兩篇講話,談談自己的心得體會。時間關係,重點談三點。
要點1:香港今天的成就地位得益於“一國兩制”
第一個要點,“一國兩制”是國家對香港和澳門實行的惠港、利澳的國家政策的大傾斜。在一個社會主義國家中允許同時存在資本主義制度,成功順利完成港澳回歸,完成兩岸統一,這是“一國兩制”的初心。這是一個偉大的創舉,後無來者不敢說,但絕對是前無古人的。正如鄧先生在接見基本法草委時講話時指出的:“這是個新事物。這個新事物不是美國提出來的,不是日本提出來的,不是歐洲提出來的,也不是蘇聯提出來的,而是中國提出來的,這就叫做中國特色。”鄧先生又說,正是因為“我們搞的是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所以才制定‘一國兩制’的政策,才可以允許兩種制度存在。沒有點勇氣是不行的,這個勇氣來自人民的擁護,人民擁護我們國家的社會主義制度,擁護黨的領導。”
香港享有的高度自治權,是全國任何一個地方都不具有的,如果我們從一個比較的視角來看,甚至超過了一些聯邦制國家的州的權力。香港特區享有極為廣泛的行政管理權,涵蓋經濟、教育、科學、文化、體育、宗教、社會服務、社會治安、出入境管理等領域。此外,根據中央政府的授權,特區還享有一定的對外事務權。這其中財經方面的權力尤其重要,包括特區有自己的獨立關稅制度,特區稅收不用上繳中央,有自己的獨立的貨幣制度,港幣可自由兌換,香港特區的土地雖然屬於國家所有,但由特區政府管理,所有收益都用於特區自身。
香港特區還享有極為廣泛的立法權,可以依照基本法制定民事、刑事、商事和訴訟程序等方各面適用於特別行政區的法律。香港原有法律除與基本法相違背而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宣布無效外,予以保留。特區成立後,設立終審法院行使終審權,除了這點改變,原在香港實行的司法體制予以保留。
這些範圍極為廣泛的高度自治權,尤其是法治和獨立的財經制度,為香港發展經濟創造了有利條件,使香港成為國際貿易中心、物流中心、金融中心。這些全部都是“一國兩制”帶來的制度紅利。
不僅如此,內地在供應香港食品、自來水、各類生活用品方面都是優先滿足香港的需要,基礎設施建設比如高鐵、港珠澳大橋都是方便香港市民,幫助香港融入國家大的交通網絡,便利港人出行,港人可以憑回鄉證自由來往內地,沒有入境內地的居住期限,而且國家還在不斷方便港人在內地工作學習和生活。香港若沒有祖國作後盾,連衣食住行都不能自給自足,更遑論成為成功的國際金融、貿易中心,一個亞洲的都會城市,一個充滿活力和自由國際大都市。
回歸後很多香港人自己沒有意識到國家對香港已經由早前的“長期利用”改為“長期重用”,在經濟、貿易、金融、兩地交往等多個範疇給香港提供優惠政策,盼望港人人心回歸,成為命運共同體。而港人另一個沒有意識到的,是香港早就不是英美眼中那個能下金蛋的鵝了,外國對香港的態度也變了。香港人的西化生活方式和港人對英美不存戒心,對內地不存共識,在培養對國家的了解和感情上,不積極或不敢積極,結果是被外國勢力滲入。早已潛伏的危機是美國把香港變成牽制中國發展的棋子,英國扮演美國的盟友和前香港統治者的角色指點香港政府的施政,加上香港原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留下來的民主抗共分子出賣香港利益。再有,回歸後深層次矛盾沒有解決,反而因這些問題未能解決的民怨,藉逃犯條例修例的爭議,醞釀起在政治上狂瀾巨浪,令香港整個社會陷入動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