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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報假案】警:憑內八字步姿認出林子健
http://www.CRNTT.com   2019-01-08 10:35:50


“釘書健”昨在庭上繼續“出位”,三度出聲打亂法庭程序。
  中評社香港1月8日電/指被告自行搭車入西貢 翌日獨自購物閒逛後回家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釘書健)前年8月涉嫌訛稱被操普通話男子迷暈擄走、禁錮及用釘書機“釘大髀”施虐,惟報警後揭發懷疑自編自導自演,被控一項“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繼續由控方的第二及第三證人警員作供,指由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步姿呈內八字腳的被告當日是自行乘小巴往西貢,無人被擄,但辯方質疑片中人只是“疑似被告”,另一片段則顯示被告翌日淩晨獨自現身寓所附近購物、休息、食煙及“東張西望”逾40分鐘才回家。

  被告林子健(44歲)被控前年8月11日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即自稱8月10日在旺角鹹美頓街至碧街之間的一段砵蘭街遭人拐帶。 

  有份觀看及整理案中大量閉路電視影像的西九龍重案組偵緝警員林錦華,昨繼續在庭上作供。他指多段閉路電視片段可見“疑似被告”的黑衣男子,在8月10日下午5時41分由旺角“飛龍”球衣店步出後,在鹹美頓街途經食肆“深仔記”時已戴好帽,並開始有戴口罩動作,其後再步向銀座廣場。 

  林錦華指該男子是刻意低頭,步行姿態呈內八字腳,與被告步姿相同。 

  入廁所兩分鐘 離開已除帽 

  “疑似被告”其後進入銀座廣場一間快餐店的廁所,約兩分鐘後離開時已脫下帽子,並橫過彌敦道馬路繼續沿鹹美頓街東行,再左轉進入後巷及右轉進入登打士街。 

  根據登打士街“H&M”時裝店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當日下午5時59分有一輛駛往西貢的紅色小巴駛過,而坐在車上後排單人座位的一名戴口罩乘客就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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