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華南女院學生夜不歸宿被罰跑操場引質疑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4-17 17:11:39


 
  眾議

  “體罰”的是與非

  教育不能混淆“體罰”和“懲罰”

  有人可能對“懲罰”的理解有誤。這種誤解絕不只是一個人,而是具有相當的普遍性。我很奇怪為什麼那麼多的老師諱言教育懲罰,好像懲罰是一件很可恥的事。想了很久,我似乎明白了,原來很多老師把“懲罰”和“體罰”畫了等號——在他們的話語裡,“懲罰”就是“體罰”。

  的確,真正的教育首先是充滿情感的教育。在學校,任何形式的體罰都必須根絕,因為離開了對學生的愛與尊重,就談不上任何教育。

  但是,科學而成功的教育卻不能沒有懲罰。長期以來,有的教師在這個問題上存在誤區。他們認為既然是教育,就總是和顔悅色、潤物細無聲、循循善誘。

  應該說,教育本身就包含有懲罰的因素。教育,不僅意味著提高人的道德水平和知識能力水平,同時意味著按文明社會與他人交往的準則規範人的行為,即通常所說的“養成教育”。這種“養成教育”,帶有某種強制性——這種養成良好文明習慣的“強制性”與我們現在反對的思想專制不是一回事。作為社會人,不遵循起碼的公共規則與秩序是很難與人交往的。同時,在一個集體中,一個人違紀必然妨礙其他更多的人學習。這樣,為了尊重多數人學習的權利,有時不得不暫時“剝奪”個別人的學習權利——也就是說,必須予以必要的懲罰。

  什麼是懲罰?我理解的教育懲罰,是對不良行為的一種強制性糾正。這既可以體現在精神上,也可以體現在行為上。

  這些懲罰與尊重學生並不矛盾,但我要說明的是,不管怎樣的教育懲罰,都不能是體罰。

  ——教育專家李鎮西(摘編)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