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紀律檢查體制,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推動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
二、持之以恒地加強作風建設,促進黨員和國家公職人員隊伍清正廉潔
2013-2017年《工作規劃》指出,不正之風是滋生腐敗的溫床,加強黨的作風建設是反腐敗的治本之策。2012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制定實施了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八項規定。各級黨委、政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持正風肅紀,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強執紀監督,由淺入深、由易到難、循序漸進,一個時間節點一個時間節點地抓,狠刹公款送月餅賀卡、煙花爆竹等節禮年貨,公款吃喝、公款旅遊和鋪張浪費等不正之風,以黨風政風帶動社風民風。2013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2.4萬起,處理3萬多人,其中給予黨紀政紀處分7600多人。中央紀委監察部對“四風”方面的典型問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發揮了警示和教育作用。
三、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
2013-2017年《工作規劃》指出,要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堅持有腐必懲、有貪必肅,“老虎”、“蒼蠅”一起打,把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作為全面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重要任務。要嚴格審查和處置黨員幹部違反黨紀政紀、涉嫌違法的行為,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貪污賄賂、買官賣官、徇私枉法、腐化墮落、失職瀆職的案件,嚴肅查辦發生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群眾身邊的腐敗案件。2013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立案17.2萬件,結案17.3萬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8萬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9600多人。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5.1萬人。全國法院系統審結一審貪污賄賂案件2.3萬件。
四、加強和改進巡視監督,發現問題、形成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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