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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市民賭球欠30萬拒絕償還 莊家起訴被駁回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7-12 16:10:26


 
  追訪1

  案件為何

  移送公安機關?

  庭審結束後,記者採訪了本案合議庭法官。談及為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時,甄潔瑩法官介紹說,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發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中的規定,民間借貸糾紛是指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之間,以及自然人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糾紛。本案中,小鄭雖然出具了借條給任某,但綜合小鄭、李某在公安機關的詢問筆錄、小鄭與任某的錄像證據及證人證言,本案存在犯罪嫌疑,應移送公安機關偵查處理。

  追訪2

  雙方都可能

  承擔責任

  “賭博行為是一種無效法律行為,賭博自然不能產生債權債務關係。”甄法官告訴記者:賭債非但是非法債務,更是無效債務,此案中的“債權人”任某當然不具有請求權和訴權。從本案看,如果公安機關最終認定確屬賭球,那麼即使小鄭確實欠任某相應的賭債,任某也無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小鄭歸還相應的賭債。

  我國《刑法》規定,“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果本案中的任某確實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並接收賭客投注,則將面臨相應的刑事處罰。

  另外,對於參與賭球的小鄭,如果事實如其陳述,也應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參與網絡賭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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