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6日電/都說男兒有淚不輕彈,但吳先生真是忍不住。心裡苦啊!
第一次婚姻生的女兒,養了9年,結果親子鑒定顯示不是他的;第二任妻子懷了孕,他高興壞了,結果妻子幽幽來了句,“可能也不是你的”,再次離婚;之後,前妻拿著他當年開玩笑寫下的借條,上法院告他還錢。三次上法院,人財兩空,吳先生身心疲憊。
“我真的只想好好過日子,怎麼會這樣啊……”年近四旬的大男人,說著說著,眼眶又紅了。
一婚生的女兒,鑒定結果非親生
他打第一場官司:改判撫養權
吳先生的第一次婚姻,始於2004年。婚後沒多久,妻子就懷孕了,緊接著女兒降生。2008年,柴米油鹽漸漸耗盡了小兩口的熱情,兩人平靜地分了手,當時女兒才4歲。
吳先生的父母很疼小孫女。所以離婚時,他只提了一點,女兒歸他撫養,撫養費妻子就不用給了。
兩人達成協議後,就去民政局辦了離婚,孩子由吳先生和父母一起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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