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3日電/近日,《美國公共科學圖書館·計算生物學》發表了一篇文章,1993年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得主之一、英國科學家理查德·約翰·羅伯茨總結了如何贏取諾貝爾獎的10個簡單原則。這10個原則或忠告,體現了東西方文化對人類生活的一些基本原則的影響差異,例如,是否公正和憑實力說話。羅伯茨關於贏取諾貝爾獎的核心觀點有兩個,一是不要把獲得諾貝爾獎定為目標,二是不要去搞公關和送禮。
獲得諾貝爾獎,無疑是許多國家和科學家追求的目標。比如,日本2001年就出台了《第二個科學技術基本計劃》,明確提出要在21世紀頭50年裡培養30個諾貝爾獎獲得者。而且,近幾年日本人獲得諾貝爾獎的人數確實在增多,這似乎也證明了諾貝爾獎是可以制定目標的。由此,中國科技界也認為需要制定贏取諾貝爾獎的目標,從經費到政策都要向能獲得諾貝爾獎研究的科研項目傾斜。
然而,無論是赤崎勇、天野浩和中村修二因“藍光LED”獲得2014年度諾貝爾物理學獎,還是2012年山中伸彌諾得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以及2000年以來,日本多達14人獲得諾貝爾獎,都不是靠制定計劃而獲獎,也不是靠定向培養和定目標而獲獎。因為,諾貝爾獎授予的成果有一個時間滯後,通常為30~50年。所以,現在日本人獲得諾貝爾獎的人數增多,並不是日本2001年制定諾貝爾獎計劃的結果。至於未來是否能實現計劃中制定的目標,需要時間檢驗。所以,羅伯茨的第一個忠告在目前還沒有受到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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