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日電/教育部今日公布的新修訂的《幼兒園工作規程》,增加了幼兒園應當結合幼兒年齡特點和接受能力開展反家庭暴力教育,發現幼兒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依法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緊急情況下應當優先保護幼兒的人身安全
《規章》規定,入園幼兒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幼兒園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食品藥品安全的法律法規,保障飲食飲水衛生安全。幼兒園教職工必須具有安全意識,掌握基本急救常識和防範、避險、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在緊急情況下應當優先保護幼兒的人身安全。
《規章》指出,幼兒園應當把安全教育融入一日生活,並定期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預防演練。
不得提前教授小學內容
《規程》要求幼兒園和小學應當密切聯繫,互相配合,注意兩個階段教育的相互銜接。規定包括,幼兒園不得提前教授小學教育內容,不得開展任何違背幼兒身心發展規律的活動。
此外,《規程》還強化了家長委員會的職能作用,家長委員會應參與幼兒園重要決策和事關幼兒切身利益事項的管理。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