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6日電/官員,甚至官方參與民間借貸,原本隱藏極深,但隨著糾紛日久,危機難去,其被曝出的風險正在加大。這不僅源於其特殊的身份、可疑的資金,更源於其在糾紛中強勢的奪利表現……規範民間借貸,禁止非法融資,應先讓瘋狂的官貸停下來。
一線調查
公安局下屬企業被指參與放貸
在一起刑事案件中,辦案方:濟南市公安局歷下分局,被指以其下屬企業與社會企業合作,對外放貸,月息6%。而嫌疑人家屬公開實名舉報稱,正是這種“官方高利貸”特殊的追討方式,導致一家地產企業陷入停頓,企業負責人身陷囹圄。
《中國經營報》記者獲得卷宗顯示,濟南新大洲貿易中心解放路分中心,於2010年與該中心負責人的親家簽訂合作協議,隨即對外“投資”近2000萬元。而其操作手法與民間高利貸完全相同,利息則為每月6%。
2011年,因還款糾紛,直接向上述“官方”借貸的兩家企業及間接借貸的一家企業,均被濟南市公安局歷下分局以涉嫌合同詐騙立案,企業負責人隨即被控制。其中有企業負責人在一審曾被以合同詐騙及集資等罪判處無期徒刑,隨即引發其家屬公開實名舉報,由此揭開“官貸”往事。
目前,該案已被發回重審,在不久前的一次開庭中,犯罪嫌疑人當庭指出諸多證據存在明顯問題,而其家屬則再次向有關部門發起實名舉報,認為公安存在“以案討債”之嫌。而記者獲得一份看守所記錄顯示,有企業負責人在提審時被打傷並被送往醫院診療。
警員與親家的合作
資料顯示,濟南市新大洲貿易中心(以下簡稱“濟南新大洲”)系濟南市公安局於上世紀90年代註冊設立,其經營範圍為五金、建材、批發、倉儲、咨詢等。一直以來,其負責人均為公安局派任。2009年末,該中心申請設立解放路分中心,並任命濟南市公安局歷下分局警員齊貴舟為負責人,辦公地則為歷下分局院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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