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在勞資關係領域。中國的公司在勞資關係方面持續地朝著市場導向的模式進行轉型,但在轉型過程中,企業的控制部門仍具有較高話語權。忠誠與公平的觀念仍存在於關係治理中,這些改革前的思想仍舊影響著改革期經理人的決策,雇傭關係呈現了很多協調型市場經濟的特點。
三是在公司間關係領域。中國文化內涵下的“關係”是影響公司運營績效的關鍵因素,其塑造了企業應對各種問題的方式,並對企業資源的流向起到直接作用。不過在與企業間關係高度相關的創新領域,創新偏向於LMEs的特性,大多由企業內部獨立完成,企業間合作較少。
四是在技能培訓領域。中國的教育和在職培訓方面大致上是LMEs類型,企業對員工進行一般技能的培訓。但目前國家也想培養出類似德國等CMEs國家的專業型勞動力,即關注於專業深度上的培訓,並從制度上進行支持。
簡而言之,中國的企業在公司治理、教育及在職培訓兩大制度領域是偏向LMEs的特性,但兼有CMEs特性;在雇傭關係、公司間關係及研發與創新兩大制度領域是偏向CMEs的特性,但兼有LMEs特性。中國不屬於兩種基本市場經濟體制的任何一種,可以說是“混合制度”的典型代表。結合中國起點的特殊性與這些領域間的相互作用進行考慮,會發現中國特殊的“混合制度”具有優勢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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