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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南勇有望減刑一年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2-07 11:22:55


南勇受審(資料圖)
  中評社北京12月7日電/因受賄119萬元被判刑10年半的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原主任、中國足協原副主席南勇,近日被刑罰執行機關建議減刑一年,理由是南勇獲得了7次表揚。記者昨天獲悉,市二中院將於近日開庭審理此減刑案件。

  公示期間無人提出異議

  南勇受賄案曾於2012年6月13日在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法院認定,自1999年至2009年間,南勇利用擔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黨委書記、副主任、主任等職務便利的機會,更多地涉及俱樂部升降級、裁判安排“關照”比賽、運動員出國深造、教練員工作便利等事宜,從中大肆收受相關人員所送的錢財或名表、貴重物品等。十餘年間,其受賄17筆,共計收受他人財物合計119萬餘元。

  法院認為,南勇的行為已經構成受賄罪,且所涉犯罪數額巨大。鑒於其有悔罪且認罪態度較好等表現,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在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的減刑假釋類公示欄內,今年11月15日發布了“北京市二中院關於審理罪犯南勇減刑案件的公示”,目前已過了公示期。

  公示中稱,現年52歲的南勇,現在司法部燕城監獄服刑。11月13日,刑罰執行機關以罪犯南勇獲得7次表揚為由,建議將其刑期減去一年。

  公示期限為五日,凡對該罪犯減刑有意見者,須在公示期限內向二中院提交書面意見。據了解,在上述公示期內無人提出異議。按照規定,市二中院將公開開庭審理南勇減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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