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這位專業人士的觀點並不“新鮮”——近年來中日足球交流活動頗多,中國足球界人士前往日本考察取經亦不少見,“日本足球緣何能在近20餘年保持亞洲領先”的原因就連普通球迷都能講出一二三四,但在頂層設計以及落實層面,中國足球才只是剛剛邁步,而“提高足球水平”顯然不是只憑熱情便能夠祛病除根的。
自2004年中國足球甲A聯賽更名為中超聯賽之後,15年來聯賽發展之路並不平坦,就在2004賽季中超元年,便有7家俱樂部投資人想成立聯盟擺脫中國足協對聯賽的全面掌控——這是中國足球聯賽歷史上俱樂部投資人與中國足協最大強度的一次正面交鋒,儘管事件導火索“黑哨”在6年後被確認有罪,但提出“管辦分離”要求的“G7聯盟”無疾而終。
以“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摘牌撤編為實質性標誌的中國足球“管辦分離”充滿艱辛,2011年韋迪接手足管中心後便有“管辦分離”規劃,歷時6年之久足管中心完成注銷,2015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的《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總體方案》對於“管理機制改革”和“完善職業聯賽體制”其實已有明確表述:按照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原則調整組建中國足球協會,中國足球協會與體育總局脫鈎;建立具有獨立社團法人資格的職業聯賽理事會,負責組織和管理職業聯賽,合理構建中超、中甲、中乙聯賽體系。中國足球協會從基本政策制度、俱樂部准入審查、紀律和仲裁、重大事項決定等方面對理事會進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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