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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幽否認自我炒作:告黃健翔為討清白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2-13 09:44:09  


  中評社北京12月13日電/中央電視臺女記者陸幽狀告昔日同事黃健翔引起了外界極大關注,有人批評是她是想借機自我炒作。陸幽昨天在她的博客中對此作出了回應。

  “在過去一年多的時間裏,我一直生活在流言,傳聞,緋聞的空氣中,但是我始終相信清者自清,濁者自濁,所以我才能恪守沉默是金,積極工作,樂觀生活。但是當所有這些污濁的空氣變異成為瘋狂的醜聞之後,我決定要用法律來維護我的權利,起訴是我的決定也是我的權利。”

  “而關於不公開審理,這是我的申請也是我的權利,更是法律和法庭對於隱私和人權的尊重。”

  “對於我呈上的證據都是可以晾曬在陽光下的事實,都是合理合規合法的,這也包括我的單位給我做出的事實證明,所以敬請所有報導的媒體們不要妄加猜測,危言聳聽或者主觀評判。”

  “這是一場有關隱私和誹謗的不公開審理,但是在第一次不公開審理之後,核心證據竟然能夠在媒體報導中曝光洩密,並帶來大面積的轉載和蔓延,如果真是對方律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洩露了本案的核心證據,那麼在此我不得不質疑被告律師的職業操守,而對報導洩密的媒體,我不僅要懷疑你們的采寫動機,更要保留我追訴的權利。”

  “這也是一場有關倫理和道德的討論,作為一個個人名譽受到極大侵害的女子,我無意也無力去對抗大眾媒體倫理的缺失,無意也無力去譴責傳播道德的失守,但是我相信面對操縱媒體平臺的幕後推手,面對圍攏過來的種種無形的壓力,勇氣和誠實才是我這個女子最簡單最有力的武器。”

  “既然決定要用法律途徑來維護我的權利,我便會堅信法律的公正,事實勝於雄辯。”

  “而關於隱私,這是我的私生活,是與中國足球與主教練與任何我的同事都毫無關係的個人遭遇,保護我的隱私不受侵犯這是我的權利,直面我的隱私受到侵犯這也是我的態度,而起訴他人利用我的隱私來誹謗我,這也是我必須做出的動作,更是法律賦予我的權利。”

  “如果非要以犧牲隱私為代價來贏回我的名譽,那麼我也會別無選擇地面對這一切,面對這一切的挑戰。”

  “在此我必須聲明的是,除了在這個博客上張貼的這張照片之外,我從未在網路上發佈過任何我的照片,現在媒體、網友廣泛引用的照片,均是出自同行和球迷之手,敬請大家在具體報導傳播時,尊重我的肖像權。”

  “在此我還要提醒大家關注的是,除了在我的這個個人博客裏寫下文字外,我從來沒有在互聯網上發表過任何文章,也沒有委託任何人幫我操作過相關事宜,對於在2008年6月16日在新浪網出現的所謂的陸幽博客和相關博文,我也希望能夠通過合理合法的途徑去找出事實的真相。”

  她在博客中提出了幾個疑問:

  1、黃健翔為什麼要在國足比賽的前一天,在歐洲杯開幕的前夕,寫下這樣一篇隱姓埋名的《醜話說在前邊》,該文一百多萬的點擊量到底說明了什麼?

  2、2008年6月16日下午,央視體育頻道的內部會議通報了陸幽要法律維權起訴黃健翔的訴求,幾個小時之後,新浪的陸幽假博客便倉皇出現,是誰在註冊誰在發表博文?為什麼是在這個時間點?是誰在利用、使用這個博客,讓這個所謂的假博客在一天之內點擊量超過兩萬多?是誰在博文中寫下了干擾資訊?普通線民哪來的信源和動機?是誰在混淆事實?是誰在捏造議題?是誰在製造交鋒?是誰在這個時間形成解釋?請注意黃健翔博文《賊喊捉賊》的解釋文章便是發表在6月16日,與陸幽假博客出現在同一時段。到底這個假博客的推出誰獲利? 

  3、6月6日黃健翔的博文《醜話說在前邊》的前一篇6月4日的博文:《哪些地方的球迷朋友可以聽到我的解說》並附CSPN2008歐錦賽聯合播出台一覽,6月8日的博文《又是一個足球的夏天》便寫下了這樣的文字:昨天上午博客流量突破1000萬,新浪博客頻道的人告訴我這是一個歷史記錄,因為開博還差10天才滿三個月。這樣的前後關聯到底說明了什麼?這到底是一起普通的名譽侵權案,還是一起精心策劃利用他人隱私捏造性醜聞的商業策劃案?

  “疑問還有很多,官司也在等待進一步審理,事實終將大白,請問大家是要一起來尋求真相,還是要繼續糾纏隱私成為謠言誹謗的幫兇,又或者是一起來參與這場討論道德與倫理的傳播?”陸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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