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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政治分歧之解在於兩岸合作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10-21 17:17:59  


 

  四、兩岸政治談判的成功依賴兩岸合作,特別是台灣的合作

  在三項政治議題中,“一中”框架下的政治定位實際上只涉虛名,最不重要;但因為涉及兩岸政治實體對外交往權利的法理根據,所以最難讓步。台灣對大陸政治稱謂體現出更大的靈活性,主要是因為比大陸更少承擔維護“一中”的責任和顧慮。如果大陸依照所謂“大屋頂”理論從法理上承認“中華民國”,則大陸是否還有限制外國與台灣開展政治交往和安全合作的權利?如果台灣可以完全獨立開展涉外政軍交往合作,則“一個中國”的法理存在(假如兩岸都在憲制文件上繼續保存“一中”不變)是否還有意義?因此,三項議題中,政治定位這項最次要的問題反而要等到國際空間和安全關係等兩個問題有了眉目之後才好解決。

  目前,“九二共識”是兩岸都可以接受的最大公約數。在最終定位和最終稱謂問題解決之前,比“九二共識”更進一步的、部分性質的階段性方案也不是不能探討。“一中架構”顯然是一個兩岸都可以考慮的方案。另外,台灣方面曾提出“一國兩區”的說法。“一國兩區”實際上是兩岸解決經濟合作和司法合作時採取的路徑,還不能說是兩岸的政治定位,但有利於明確兩岸同屬一中,也有利於台灣與大陸交往和談判時的對等感。筆者建議不妨在這一說法基礎上做更加準確的補充,為:“兩岸是尚未解決政治對立的一國兩區”。由此既可避免把“一國兩區”視為政治定位(因為兩岸尚未解決政治對立,而且按照兩岸憲制性文件,兩岸當局都不自視為“區政府”),也增加台灣方面的對等感,表明大陸與台灣平等合作的意願。這樣的說法,尚不至造成視台灣為大陸政府的一個特區,或聯合國視大陸政府僅為地區性政治代表的問題。

  以合作方式解決台灣國際空間問題和兩岸安全關係,是兩岸問題最終解決的根本出路。只有在兩岸合作的基礎上,大陸才有較大“讓利”空間。比如在國際政治代表上,兩岸可以合作組團,但給予台灣超越其規模和實力的特別安排;在國家駐外代表的安排上也可以採取適當傾斜台灣的非對稱措施。在安全關係上,兩岸可以在合作基礎上由大陸承擔兩岸防務的主要責任。大陸還可以通過向台灣開放內政管理來爭取台灣在涉外關係上的合作。在這方面,一如經濟領域的情形,大陸比台灣的伸縮餘地要大,讓利空間要多。

  但是如果台灣方面沒有兩岸合作思維,一味尋求分離路線,追求獨立的國際空間和獨立的涉外安全關係,兩岸政治對話要想取得突破勢必相當困難。是否兩岸合作就不符合台灣利益,或者如何證明兩岸合作更加符合台灣利益,這是台灣最需要解決的問題,也是大陸最需要幫助台灣解決的問題。解決這一問題既要依賴大陸政經實力的持續發展,也要依賴台灣在精神和思想上破除教條,真正做到獨立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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