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種形態”對應的情況基數大、類型多,省紀委圍繞開展談話函詢印發文件,提出實施步驟、處置規範和紀律要求,規範“第一種形態”的具體應用,確保談有依據、做有遵循。同時,加大對反映黨員領導幹部問題線索的處置力度。截至2015年底,全省歷年積累的20563件問題線索均處理完畢;2016年以來,全省共收到問題線索22234件,均按要求及時妥善處置。
浙江多地在實踐中逐步規範“四種形態”的運用。嘉興市出台探索實行與剛性定性和遞進式措施相對應的組織處理方式,靈活用好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措施;諸暨市紀委在運用“第一種形態”中,推行“一人一檔”,督促被約談對象及時整改,對函詢回復材料組織專人審核,視情再次函詢;蘭溪市出台與“第一種形態”有關的5項操作細則。
浙江省紀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抓早抓小、動輒則咎的新形態已在浙江基本形成,實踐“四種形態”已成為浙江各級黨委落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新抓手,推動著紀委工作理念、方式的轉變,取得嚴管厚愛、治病救人的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