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征求意見稿從六個方面明確了市政府在領導、組織、協調全市生態文明建設工作中,需履行職責:
(一)組織編制和實施生態文明城市建設規劃;
(二)制定生態文明建設指標體系;
(三)制定資源有償使用等政策措施;
(四)制定和實施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責任體系、考核辦法、獎懲機制;
(五)建立生態文明建設決策、協調、合作和激勵機制;
(六)確定節能量、碳排放權、排污權、水權交易等試點與推廣。
杭州將從哪些方面入手?
規劃先行 劃定生態保護紅綫
《條例》征求意見稿強化源頭保護,保護力度較大。把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劃定生態保護紅綫、編制本市生態帶規劃等以法律的形式做出規定。
如,區、縣(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和落實生態帶的保護措施,嚴格控制并逐步降低生態帶內建築密度。已建的合法建築物、構築物,不得擅自改建或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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