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1日電/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導,近日,西藏自治區紀委召開常委會會議,研究審議《西藏自治區紀檢監察監督與審計監督貫通協同機制的工作流程》,進一步發揮審計在查處重大問題、揭示重大風險、監督經濟權力運行方面的優勢,推動紀審協作銜接順暢、協同高效。
二十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強調,繼續加大審計等移送問題線索查處力度。西藏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持續探索強化紀檢監察監督與審計監督貫通協同的有效路徑,聚焦制度建設、案件查辦、系統治理等工作重點,不斷推動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增強正風肅紀反腐工作合力。
為從信息溝通、線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方面加強全鏈條、全要素協作配合,自治區紀委監委協同自治區審計廳研究制定紀檢監察機關與審計機關協作配合、紀檢監察監督與審計監督貫通協同等制度機制,對問題線索移送管理、促進協作配合、業務交流、對口聯絡等予以規範,對紀檢監察監督與審計監督貫通協同的基本程序、重點內容、責任主體、時限要求等作出明確。在此基礎上,自治區紀委監委持續強化對審計移交問題線索的“全周期”管理,由案件監督管理部門接收,集中管理、優先分辦、快速處置、定期調度、及時反饋。對有關重大問題及時會商、常態溝通,並相互提供有關資料。對有關專項監督和重大案件查辦,協調審計方面力量參與,發揮專業優勢,推動攻堅突破。
自治區紀委監委有關負責同志介紹,西藏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把案件查辦作為推進紀檢監察監督與審計監督貫通協同的有力抓手,緊盯水利、國企等重點領域,聚焦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領域的腐敗,對審計機關移交的問題線索優先辦理,深挖細查審計發現的經濟問題背後的責任、作風和腐敗問題。
此前,自治區黨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自治區審計廳派出審計組對西藏某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羊某某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了審計,發現該公司在經營管理中存在未落實抵押手續即支付資金造成國有資產損失風險、主要領導違反廉潔從業規定長期參股民營企業等突出問題,隨即將相關問題線索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自治區紀委監委收到該問題線索後,及時組織精幹力量進行了核實,並對該公司主要負責人羊某某立案審查調查。經查,審計移交的涉及羊某某的主要問題基本被查實,羊某某不僅嚴重違紀違法,還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最終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