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4日電/據中國青年報報道,每逢佳節必思“清”,越是喜悅祥和,越是放鬆心情,就越要守住“底線”,讓廉潔新風吹拂新春佳節。
黨員幹部搶多少錢的紅包會受處分?過年收禮,哪些情形算受賄?春節期間哪些紅線不能踩?一起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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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收禮,哪些情形算受賄?
借節慶之機收禮能否構成受賄,關鍵在於是否具備權錢交易的本質特征,即黨員幹部是否存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如果黨員幹部利用手中職權為他人謀利,收受財物價值達到三萬元以上,以及在特定情形下價值達到一萬元以上,就屬於受賄行為。
那麼哪些情形屬於“為他人謀取利益”呢?《解釋》規定,實際或者承諾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明知他人有具體請托事項的、履職時未被請托但事後基於該履職事由收受他人財物的,均構成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要件。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解釋》,國家工作人員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級關係的下屬或者具有行政管理關係的被管理人員的財物價值三萬元以上,可能影響職權行使的,視為承諾為他人謀取利益。
也就是說,黨員幹部如果索取收受下屬或者管理服務對象財物,當數額達到三萬元,即使未發生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情節,只要可能影響公正行使職權,就可能構成受賄罪。
如果黨員幹部違規收受財物,但未達到受賄罪的定罪標準,又將面臨什麼後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