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2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報導,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強調,要進一步健全反腐敗法規制度。圍繞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等完善基礎性法規制度,健全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配套制度。持續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與時俱進修改監察法,以學習貫徹新修訂的紀律處分條例為契機,在全黨開展一次集中性紀律教育。加強重點法規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確保一體遵循、一體執行。
健全反腐敗法規制度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的基礎性工作,是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利器。新時代十年,我們黨制定修訂廉潔自律準則、黨內監督條例,兩次修訂巡視工作條例,三次修訂紀律處分條例,頒布實施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修改刑法、刑事訴訟法……反腐敗法規制度不斷完善,為反腐敗鬥爭取得壓倒性勝利並全面鞏固提供了制度保障。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健全反腐敗法規制度,堅決打贏反腐敗鬥爭攻堅戰持久戰。
圍繞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等完善基礎性法規制度。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反腐敗鬥爭的基本方針,是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方略。要圍繞一體推進“三不腐”,進一步完善反腐敗法規制度。抓住定政策、作決策、審批監管等關鍵權力,聚焦重點領域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新興領域治理機制建設,完善權力配置和運行制約機制,進一步堵塞制度漏洞,規範自由裁量權,減少設租尋租機會。同時,要把法規制度建設要求貫穿到反腐敗各個重點問題、重點對象、重點領域,有效防範腐敗風險,減少腐敗機會。完善以黨內監督為主導、各類監督貫通協調機制,加強紀法銜接,完善基層監督體系,使不敢腐的震懾更加彰顯,不能腐的籬笆更加嚴密,不想腐的堤壩更加牢固,推動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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