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台灣民衆對中共認知受誤導被利用影響兩岸統一。
一是,一國兩制在台灣社會與政治的基礎極為薄弱。兩岸隔絕長達38年之久,1987年開放至今,2300多萬台灣民衆仍有三分之二未到過大陸,對大陸盲點、誤判、偏見諸多。歷史原因及客觀上造成“中華民國”在台灣民衆心裡根深蒂固,多數民意希望“維持現狀,不統不獨”,對統一無“動力感、緊迫感”,對“台獨”危害性與危險性認識不足,有些人“麻痹”甚至“麻木、冷漠”。一些玩弄政治的政客,雖為中國人,卻毫無中國之心,這是兩岸“和統”最基本的難點。
二是,民進黨當局別有用心的政治操控。輿論上“污名化”一國兩制是中共統戰陰謀,是“矮化”“吞并”“消滅”台灣。利用“悲情意識、本土意識”,製造“外省人與本省人”“本土政權與外來政權”矛盾,操作“愛台、賣台”,冠以台灣“被大陸打壓”,推動“台灣要自主獨立”,“抹紅、抹黑”國民黨,用以騙取選票獲得執政權。
三是,民進黨當局刻意扭曲一國兩制。香港回歸20多年一國兩制實踐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變化,針對“23條立法”“占中事件”“國情教育”“普選方案”“修例風波”等,民進黨歪曲、放大,炒作“恐中仇中”,藉機唱衰“一國兩制”、說“今日香港就是明日台灣”,誣稱“九二共識”就是“一國兩制”。“台獨”與“港獨”勾連,配合美英等敵對勢力介入,暗中支援“反中亂港”分子挑戰中央和香港特區“管治權”。
四是,一國兩制將在“風雨”中曲折前行。實踐證明,一國兩制具有強大的生命力。香港與內地的CEPA、自由行、人民幣兌換、陸生赴港就讀,台灣跟進“複製”。台灣民衆對回歸後的香港并不反感,每年約150萬人次到香港,女士喜歡到港買包包,港台貿易和轉口貿易總額愈千億美元。《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雖然深層次結構性矛盾未解決,但總體上政治與社會趨於穩定,主流民意支持警方嚴正執法,希望香港明天更好,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大陸貫徹一國兩制“國策”,不會動搖。
三、國家統一是中共的政治責任和歷史使命,也是實現“中國夢”和振興中華的崇高目標
為實現國家統一,正確的對台決策必然是建立在對形勢正確判斷的基礎之上;任何錯誤的對台決策必然會導致難以彌補的結局。
1、中共保持對台戰略定力,對國家統一充滿信心。
一是,“當今和平與發展仍然是時代主題”。⑪這是中共十九屆五中全會作出的判斷,在邁向新時代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征程中,面對統一路上遇到的各種艱難險阻與嚴峻挑戰,需要堅持戰略定力,保持戰略耐力,提升戰略實力,堅定維護一個中國大格局。即便台灣政黨輪替後兩岸關係嚴峻,目前暫無放棄盡最大努力爭取“和統”的機會,這個重要戰略決策高瞻遠矚。
二是,任何力量都無法阻擋兩岸走向統一。中國大陸綜合實力今非昔比,習總書記發出時代最強音:“兩岸必須統一,也必然統一”。⑫這不是口號,中國大陸完全有實力、有能力,最終解決統一問題。從維護國家主權、安全與利益需要,從維護全中國人民包括台灣同胞根本利益需要,從振興中華民族偉大事業需要,無論從哪個角度看,中國都必須統一。這是歷史趨勢,是民心所向。
三是,大陸已牢牢掌握解決台灣問題的“決定權”。何時、用何種方式解決台灣問題,不是美國說了算,也不是台灣說“想獨、要獨”就“能獨”。台灣問題屬中國內政,絕不允許外國勢力干涉;“兩岸同屬一個中國,這一基本事實任何力量都無法改變;兩岸交流合作得天獨厚,這種雙向利益需求任何力量都壓制不住”。
四是,中共對台決策的“底氣”越來越足。2020年10月23日習總書記在抗美援朝70周年大會講話中指出,“現在中國人民已經組織起來了,是惹不得的。如果惹翻了,是不好辦的!中國人民不惹事也不怕事,在任何困難和風險面前,腿肚子不會抖,腰杆子不會彎,中華民族是嚇不倒、壓不垮的!”⑬無庸置疑,這種“底氣”來自於中國的實力,讓美國不敢輕視,讓“台獨”不敢輕舉妄動。
2、盡最大努力爭取“和統”,但不排除任何選項。
一是,中共對台決策始終抱著“親望親好”的理念。“中國人不打中國人,中國人要幫中國人”。骨肉同胞,血濃於水,兵戎相見,於事無補。台灣屬海島“淺碟型”經濟結構,90%以上的中小型企業和農漁民需要向外發展“賺錢”。大陸持續改革開放和廣闊的市場,百萬台商已經獲利良多,未來商機更多。
二是,中共對台決策始終貫穿尊重理解台灣主流民意。“我們要積極創造條件,擴大兩岸社會各界各階層民衆的接觸面,面對面溝通,心與心交流,不斷增進理解,拉近心理距離”。要和平不要衝突、要交流不要隔絕、要協商合作不要零和對抗,成為兩岸同胞的共同心聲。
三是,中共對台決策始終敞開胸襟面對島內複雜政局。大陸多次重申,“我們對台灣同胞一視同仁,無論是誰,不管以前有過什麼主張,衹要現在願意參與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我們都歡迎”。對台灣政治選舉不予干涉,希望台灣“不分黨派,不分階層,不分宗教,不分地域,都參與到民族復興的進程中來”。
四是,中共對台決策始終堅持遏制、打擊“台獨”絕不手軟。“台獨”勢力猖狂、囂張及其任何形式分裂活動仍然是對台海和平的現實威脅,必須繼續反對、遏制、打擊,不可能有任何妥協。大陸宣告海峽沒有“中綫”,軍演直言針對“台獨”,人民日報《告台灣情治部門書》,國安部重擊台灣間諜,嚴厲警告“勿謂言之不預也”。⑭《國防法》修訂草案增加“制止分裂”“發展利益”八個字,可理解為如受任何威脅,勢必“動武”。⑮
3、兩岸“融合發展”是有利於“和統”的最佳選擇。
一是,“融合發展”已經給台灣經濟帶來巨大“福音”。中共決策出台一系列惠台政策措施惠及台灣工商界,僅兩岸貿易歷年纍計台灣順差就高達萬億美元。兩岸經濟依存度不斷加深,台灣當局如違反經濟規律,人為設置政治障礙製造所謂“脫鈎”,利益受害的必然是台灣經濟。
二是,“融合發展”可以促進兩岸交往溝通及“心靈契合”。通過兩岸文化、教育等各領域交流,“以心相交、尊重差異、增進理解,不斷增強民族認同、文化認同、國家認同”。“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夯實和平統一基礎”。
三是,“融合發展”可以把“大陸和台灣是不可分割的命運共同體緊緊連在一起”。“兩岸一家親”“同根同源、同文同宗,心之相繫、情之相融,本是血脈相連的一家人”。
四是,“融合發展”可以把大陸改革開放的成果與台灣分享。大陸“願意首先與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兩岸可“做大共同利益蛋糕”,造福於兩岸人民。
五是,“融合發展”可以共同維護台海和平遏制“台獨”可能帶來的災難。“台海動蕩緊張,兩岸衝突對抗,民衆深受其害;走和平發展之路,謀互利雙贏之道,利在兩岸當下,功在民族千秋”。
4、兩岸“平等協商”是實現和平統一的最好結局。
這裡有五個面向需要厘清:一是,兩岸統一不是一方吃掉另一方,吃掉對方那就不是“和統”。“和平統一,是平等協商、共議統一”。中共幾代領導多次重申、強調。⑯
二是,兩岸分歧應該努力創造條件“聚同化異”。2015年5月4日習總書記會見朱立倫指出,兩岸“不僅要求同存異,更應努力聚同化異”。“求同存異”和“求同尊異”的目標應該是“求同化異”。⑰
三是,兩岸制度不同不是統一的障礙,更不是分裂的藉口。中共提出一國兩制的本意,就是為了照顧台灣現實情況,維護台灣同胞利益福祉。
四是,“兩岸的事是兩岸同胞的家裡事,當然也應該由家裡人商量著辦”。⑱中國人的事,中國人決定,不需要、也不允許外國勢力插手。
五是,兩岸長期存在的政治分歧問題“總不能一代一代傳下去”。在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台灣任何政黨、團體同我們的交往,都不存在障礙。
結語
總而言之,⑴中共對台戰略決策與方針是中國共產黨“治國理政”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任何決策與政策,都必須考慮大局、全局,審時度勢,科學決策,精準施策,堅韌不拔。⑵統一前中共對台決策與方針將繼續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這根“定海神針”,并作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基礎。堅決反對、遏制“台獨”,堅定反擊外部勢力干擾與破環。⑶中共對台決策與方針將繼續以高度的民族情懷,從兩岸同胞,骨肉天親,同氣連枝,兩岸是一家人,“兩岸命運共同體”出發,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⑷中共對台決策與方針將會充分考慮台灣現實情況,充分吸收兩岸各界意見和建議,“兩制”台灣方案會充分照顧到台灣同胞利益和感情,“平等協商,共議統一”。 ⑸中共對台決策與方針將繼續深化兩岸多方位利益的“融合發展”,共創兩岸互利雙贏,增進兩岸同胞福祉。最終解決台灣問題,是由兩岸人民決定。
參考資料:
①《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中央文獻出版社2011年出版。
②周恩來:《萬隆會議講話》百度文庫[引用日期2021-04-16]。
③人民網2020-09-13[引用日期2021-04-16]。
④新華網2009-10-08[引用日期2021-04-16]。
⑤華夏經緯網2008-12-26[引用日期2021-04-18]。
⑥華夏經緯網2017-11-22[引用日期2021-04-18]。
⑦江澤民:《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重要講話華夏經緯網2013-04-27[引用日2021-04-28]。
⑧胡錦濤:《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會上的講話》華夏經緯網2008.12.31[引用日期2021-04-28]。
⑨習近平:《在中共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新華網2017-10-27[引用日期2021-04-20]。
⑩⑫⑯⑱習近平:《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會上的講話》人民網2019-01-02[引用日期2021-04-20]。
⑪新華社:2020-10-29[引用日期2021-04-20]。
⑬習近平:《在紀念抗美援朝7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新華社2020-10-23[引用日期2021-04-20]。
⑭海外網2020-10-15[引用日期2021-04-23]。
⑮大公網2020-10-23[引用日期2021-04-23]。
⑰習近平:《在北京會見朱立倫時講話》,新華網2015-05-04[引用日期2021-04-23]。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21年6月號,總第28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