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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融合理論視野下的兩岸融合發展
http://www.CRNTT.com   2018-12-28 00:25:15


 
  不僅如此,中國大陸國務院繼8月3日取消《台港澳人員就業證》後,更在8月16日進一步公布《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21條,在既有出入境用的台胞證之外,9月1日起開放符合條件者,不需放棄台灣戶籍、擁有大陸戶籍就可申請大陸居住證,採取與大陸身分證相同的18碼,與大陸民眾享受同等待遇。

  申領發放辦法規定,在大陸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等3條件之一的台灣居民,可持台胞證到當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經20個工作天發放的居住證,具備依法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3項權利,就業、衛生、文化……等6項服務,乘坐國內航班、火車等交通運輸工具……等9項便利。

  由此觀之,一系列推出的惠台政策,確實可看到大陸在融合發展政策上的努力,而且隨著時空環境演變,動態調整內容,以符合大陸推動此案的預期效果。

  這些政策包括因應2008年後兩岸大交流的惠及台灣當地民眾政策,亦即從擴大對台產品採購、增加大陸居民赴台旅遊…等,到逐漸滿足前往大陸發展的台灣民眾需求政策,也就是增加向台灣居民開放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支持大陸台資企業轉型升級和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等,再到讓台灣民眾在大陸享有同等待遇的政策,例如台灣專業人才可申請參與國家“千人計畫”與在大陸工作的台灣專業人才可申請參與國家“萬人計畫”、取消就業證與發放居住證……等。

  基本上,大陸對於融合發展政策的開展,都有讓兩岸結合後成長得更先進的動機,而且成長的方向是需要符合大陸的期待;所以相對於被動、持保留態度的台灣政府,大陸不但是“推動”,而且是積極主導“推進”融合發展。

  三、惠台與融合的阻礙與推進

  面對大陸積極主導惠台政策,尤其2018年的中央31項措施公布後,台灣的民進黨政府一如往昔強調,任何涉及兩岸人民權益與福祉的措施,不是單方面可以決定;甚至還採取禁止的態度,重申《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規定,台灣人民不得擔任中國大陸黨政軍機關機構的成員,第90條也有相應的處罰。行政院長賴清德講得更直接,他認為不管九二共識或是其他方式惠台,本質上是“利中政策”,最後目的是“併吞台灣”。

  但平心而論,正如春秋時代管仲的《管子·禁藏》所言,“利之所在,雖千仞之山,無所不上,深源之下,無所不入”;尤其是在全球化時代,人員與資源的流動更形方便與暢旺,若是大陸惠台措施相對於台灣政策與環境優越,則台灣人才勢必受到大陸磁吸效應,這絕對不是抱持兩岸零和博弈思維的當今政府,輕描淡寫地用法令禁止就可消除。

  因此,台灣的民進黨政府在這種莫大壓力下,除了強調31項措施是“對台”不是“惠台”,稍後也趕快整合各部會,提出4大方向,包括優化就學就業強化留才攬才、維持台灣在全球供應鏈的優勢、深化資本市場、強化文化影視產業;以及8大策略,也就是提升學研人才獎勵、強化新創發展動能、強化員工獎酬工具、優化醫事人員工作環境、加強保護營業秘密、強化產業創新升級、擴大股市動能及國際能見度、加強發展影視產業。

  可是,面對大陸的積極態度,各地繼續推出一系列的惠台政策,中央更取消就業證、發放居住證,落實生活便利的同等待遇後,民進黨政府不但未思考如何從行政、管理、服務的角度幫助大陸台胞,自省因為台灣發展前景黯淡,甚至沒有出路,所以民眾到大陸工作、求學的心聲;反而因擋不住愈來愈多的台胞申領居住證,以及為九合一選舉鞏固基本教義派等考量下,行政院宣布要限縮公民權,陸委會研擬修法開罰有居住證但未申報者,以及有居住證者不能投票與參選、不得擔任機敏性公務員等。

  民進黨政府質疑,持有居住證者可能遭大陸進行全球課稅、增加納保負擔,以及有被監控與暴露隱私等風險;進而抨擊居住證是給予類比公民身分編碼,單方面將在大陸的台灣民眾納入戶政管理,藉以實質改變以往將兩岸人民身分區隔處理的做法,模糊兩岸間實質與心理的界線,在國際法與國內法層面製造對台行使管轄的假象,具有將台灣內國化與矮化主權地位的政治圖謀。

  上述有關模糊兩岸間實質與心理界線的批判,揭露了一邊一國的深層台獨思維,完全違背《中華民國憲法》的法理邏輯。因為憲法強調,為了因應國家統一前需要,將現階段的兩岸視為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條也明文規定,大陸地區指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所以台灣人民擁有同屬中華民國的大陸地區居住證,根本不應限縮公民權。

  縱使按照一邊一國思維,擁有大陸居住證者需要申報、限制參政,則具備美國綠卡、加拿大楓葉卡,或是澳洲、紐西蘭等國永久居留證的台灣民眾也應比照辦理;更何況還有人進一步具有雙重國籍,卻仍備受禮遇。若衹針對持有大陸居住證者處罰,明顯違反憲法的第七條平等原則,以及第十條居住遷徙自由。

  依據台灣現行法律,衹有《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候選人不能擁有雙重國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身為國會議員的立委候選人,都沒有限制雙重國籍不可以參選,衹有規定其在當選後一年內,必須依據《國籍法》辦理放棄國籍,否則遭到解職。

  如今,保有台灣戶籍,未具備大陸戶籍,衹因為申領大陸居住證,就可能面對被剝奪公民權,無法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參選公職、擔任公務員等,類似重大刑事犯罪而被褫奪公權的嚴重處分,這是公然在法律層面違反了適當性、必要性、衡平性的比例原則。

  表面上看來,民進黨政府設下法令處罰的不當規定,確實可能阻礙兩岸融合發展的推進,讓原本可以透過惠台政策、居住證制度受惠的台灣民眾,對這些限制有所忌憚;但實質上而言,如果台灣的政府能力與效率、企業經營環境、工作機會與薪水條件、求學內容與未來前景都每下愈況,同胞到大陸爭取更好生活,政府不但未能幫忙爭取便利生活,還要限制民眾追求幸福的權利,反彈力量倒是可能推進融合發展。

  以近期的民意調查結果顯示,到大陸工作、創業、念書、定居的台灣民眾意願,都已創下9年來的新高,其中有43%願到大陸就業、30%想到大陸創業,更有44%的家長要讓子女到大陸求學。從年齡層看來,30歲以下的年輕人願意到大陸就業比例竟高達55%,連50歲以上想前往大陸就業比例都增加約10%;職業和學歷方面,高階主管、白領專業、服務業人員,以及大學以上學歷的族群,願意到大陸工作的意願較高,比例都已50%左右,目前在學學生更有66%不排斥前往大陸就業。⑬

  同時,主張永遠維持現狀的民眾,由去年的49%降至45%;急獨、緩獨的比例合計為24%,和去年一樣;反倒是主張緩統、急統的民眾,比去年各增加1%、2%,合計比例為23%,是9年以來的歷次調查最高。進而言之,台灣民眾愈來愈多人想到大陸工作、創業、念書、定居,而且支持統一的民眾也在增加,顯示兩岸融合發展的契機。

  事實上,民進黨政府為限縮申領居住證者公民權找合理性,陸委會主委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有75%以上的台灣民眾贊成限縮被選舉權,但卻說這是未公布的內部民調數據;可是相對地,隨即在二天後有外界的公開民調數字指出,58.1%的民眾支持申領居住證,63.3%的民眾反對處罰申領居住證者。⑭由此可知,多數台灣民眾支持大陸給予同等待遇的政策,不像民進黨政府一味阻止的否定,這正是另一個顯示兩岸融合發展機遇的例證。

  四、結語

  如前所述,兩岸若要融合發展,除了需要成長得更先進的發展外,更需要心靈契合的人民融合;相關措施可以從經濟、文化、社會、政治等層面著手,進行價值與文化、生活結構、通婚與認同、消除偏見與歧視、公民事務的同化,達到認同感內化、對生活滿意的融合。

  因此,藉由惠台政策,提供台灣同胞更多機會,在經濟上參與“中國製造2025”行動計畫、職業資格考試……等,文化上參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廣電節目製作……等,社會上參與社團組織、行業協會……等,在政治上透過居住證逐步取得權利、服務、便利……等,讓融合發展能漸次落實。

  當在大陸的台胞享有愈來愈多的同等待遇,價值觀、文化行為愈來愈接近,社會結構、生活圈愈來愈相融,通婚、身分認同愈來愈多,偏見、歧視愈來愈消除,參與公民事務愈來愈多;亦即對當地的生活愈來愈滿意,認同感也愈來愈內化,則融合發展就達到新境界。

  如此的發展也會對台灣的民眾產生示範作用,如民調所示,愈來愈多人想到大陸工作、創業、念書、定居,倘若大陸台胞發展得好,台灣民眾也會向往,縱使政府想以不當行政措施阻礙,也會引起更大的反對,這種由下而上的融合發展動力將引導兩岸走向正確道路,兩岸就有機會合作,不但有成長得更先進的發展,更有心靈契合的人民融合,為兩岸人民謀求最大福祉。

  註釋:

  ①周皓,流動人口社會融合的測量及理論思考,《人口研究》,第36卷,第3期,2012年5月,頁28-30。

  ②Robert Ezra Park and Ernest W. Burgess, Introduction to the Science of Sociology,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21.

  ③Robert Ezra Park, Human Migration and the Marginal Man,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No.6, 1928, pp.881-893.

  ④Milton Myron Gordon, Assimilation in American Life: The Role of Race, Religion, and National Origin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4.

  ⑤周飛帆,社會融合視角下的城市新移民研究:文獻綜述和思考,《國際教養學研究》,第1卷,2017年3月,頁44。

  ⑥Horace M. Kallen, Cultural Pluralism and the American Idea: An Essay in Social Philosophy, Philadelphia: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 1956.

  ⑦Won Moo Hurh and Kwang Chung Kim, Adhesive Sociocultural Adaptation of Korean Immigrants in the US: An Alternative Strategy of Minority Adaptation,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 No.2, 1984, pp.188-216.

  ⑧John Goldlust and Anthony H. Richmond, A Multivariate Model of Immigrant Adaptation,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Review, No.2, 1974, pp. 193-225.

  ⑨兩岸攜手禦危機 國台辦宣布八項惠台新政策,海峽論壇官方網站,2009年5月17日,http://www.taiwan.cn/hxlt/shouquanfabu/fb1/201005/t20100520_1379332.htm。

  ⑩大陸宣布31項對台惠民新政策措施,源自“中國台灣網”,海峽論壇官方網站,2013年6月17日,www.taiwan.cn/hxlt/shouquanfabu/issuefive/201306/t20130617_4330424.htm。

  ⑪俞正聲在第八屆海峽論壇開幕式上的致辭,源自“中國台灣網”,人民網,2016年6月14日,http://tw.people.com.cn/BIG5/n1/2016/0614/c14657-28444677.html。

  ⑫陳子昂、何心宇,“2017年第9屆海峽論壇”:惠台政策觀察,《展望與探索》,第15卷,第7期,2017年7月,頁12-13。

  ⑬聯合報系民意調查中心,主張統一、西進意願 9年新高,2018年9月17日,https://udn.com/news/story/11311/3371366。

  ⑭潘維庭,民調:逾六成民眾 反對處罰申領大陸居住證者,2018年10月18日,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1018002607-260407。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8年12月號,總第25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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