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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規 多項涉港澳台文旅業務審批權下放
http://www.CRNTT.com   2024-07-12 11:25:19


  中評社北京7月12日電/據大公報報導,7月11日,中國政府網發布《國務院關於同意在沈陽等6個城市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和經國務院批准的部門規章規定的批覆》(以下簡稱批覆)。根據批覆附件,多項涉及香港、澳門、台灣地區旅遊、演藝等活動的審批權限,都下放到廣州、南京、武漢等市政府文化主管部門。

  六城市繼續擴大服務業開放力度

  批覆指出,同意自即日起,在沈陽市、南京市、杭州市、武漢市、廣州市、成都市等6個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城市暫時調整實施《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旅行社條例》、《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的有關規定。

  批覆強調,國務院有關部門、相關省市人民政府要根據上述調整,抓緊對本部門、本省市制定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作相應調整,統籌發展和安全,建立與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任務相適應的管理制度。商務部要會同有關部門、相關省市人民政府對上述調整實施情況及時組織評估,在相關城市試點任務結束前及時商司法部研提後續工作建議,穩定經營主體預期,保障工作有序銜接。

  港澳投資演出活動 審批權下放

  批覆附件顯示,《旅行社條例》原本規定“外商投資旅行社不得經營中國內地居民出國旅遊業務以及赴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旅遊的業務。”此次經過調整,實施情況為“允許在沈陽市、南京市、廣州市、成都市設立並符合有關條件的外商投資旅行社從事除台灣地區以外的出境旅遊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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