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來討論一下“兩岸和平共處法”可能的結果。假設我們排除萬難,終於讓“兩岸和平共處法”立法了,也假設上述“一問”、“二問”的考慮都可以忽略,大陸的確在台灣發動“統一公投”了,試問我們如何想像台灣不會發生一場生死的對決?
當然,曹董也可以說,既然大家已經同意遊戲規則了,那就願賭服輸嘛!反正要痛,就讓它痛個一次,或者一次不成,就痛個幾次好了,這總好過天天都在那裡痛,而且痛得毫無了局好吧!但問題就在這裡了。我們姑且不考慮其他狀況,假設排除了一切困難,那請問曹董,您認為這種公投可能辦幾次?
以我們的估算,這種公投就算要辦,最多也只有一次機會,而不再會有第二次機會了,何以言之呢?這理由其實也很簡單,我們且想,公投只會有兩個結果,一個是通過兩岸統一,如果是這個結果,那我們姑且不管獨派的反彈,這時兩岸是不是要進一步商量如何統一了?
這個商量會出現多少變數?大陸一定會認為我事前已開出了所有條件了,但這些條件在商量的過程中,不會有變化嗎?台灣會問,等到兩岸已經統一了,答應給台灣的所有條件不會減斤扣兩嗎?兩岸談成的條件,可不可能不經過一個再同意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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