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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稅“跑步”出臺 快刀恐難斬亂麻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2-27 23:52:11  


 
一、油價稅改千呼萬喚十四年

1、擇不到機適不了時 燃油稅反復醞釀十四年

  近日,“待機”“擇時”了14年有餘的燃油稅突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跑步”推進,成爲人們關注的焦點。作爲“費改稅”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燃油稅改革已被各界呼籲了10餘年。12月5日晚間,一份簡短的《成品油價稅費改革方案(徵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公開,“意見稿”提出,取消公路養路費等收費;在不提高現行成品油價格的前提下,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單位稅額;完善成品油定價機制。燃油稅最終以一種緩和的姿態面世。(北京《金融時報》)

  回顧燃油稅的歷史圖譜,“擇機”和“適時”無疑是出現頻率最高的關鍵詞。早在1994年,中國已開始動議“擇機”燃油稅事項。1997年,全國人大通過《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費”替代養路費等。1998年10月,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審議的公路法修正案草案裏,將“燃油附加費”改爲燃油稅。由于各界意見分歧較大,全國人大曾經兩次否决了這個議案。1999年,全國人大通過了《公路法》修正案,對交通車輛開徵燃油稅正式列入法案,開徵燃油稅正式上升到法律層面。2001年,考慮到當時國際市場原油價格較高,爲穩定國內油品市場,避免增加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衆負擔,國務院决定分步實施改革方案。然而此後,燃油稅話題却是一連串的“擇機”和“適時”,燃油稅成爲中國稅制改革中最飽經磨難的稅種。(上海《每日經濟新聞》)


2、“海南模式”艱難試水 中央再難執行同樣政策
  簡單來說,燃油稅就是將現在徵收的養路費和其他費用合幷成燃油稅。開徵燃油稅的目的,一是讓少用路者少掏錢多用路者多掏錢;二是達到節油的客觀效果;三是引導車主少出車减少交通擁堵;四是保護公路,延長其使用壽命。(北京中國經濟網)

  根據修訂後的《公路法》,燃油稅是用來替代養路費的。衆所周知,作爲一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養路費入的是地方財政的賬。而作爲一個稅種,燃油稅是共享稅,將首先面臨國家與地方的再分配。如果不能平衡中央與地方之間的利益,地方就難有“費改稅”的積極性。以1993年就已實行了燃油費改稅試點的海南爲例,海南實施燃油稅後取消了全省所有的公路收費站,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全島自由行”。但之所以推行15年來波瀾不驚,除却海南是個小省,受“費改稅”影響的徵收人員較少之外,還在于海南找到了一個能讓地方政府不太“吃虧”的收稅辦法。(海南南海網)

  海南堅持了由加油站直接向消費者收取燃油稅,而不是照單執行中央提出的在煉油廠直接徵收的辦法。基于國家對海南經濟特區的支持,中央在燃油稅的分成上充分照顧到海南發展的需要。但就全國而言,中央難以再執行與海南同等寬鬆的政策。(上海《東方早報》)


3、動力不足阻力重重 燃油稅千呼萬喚出不來

  作爲一個已得到130多個國家的徵收實踐所充分證明瞭的稅種,燃油稅的利弊衡量已無須重述。燃油稅之所以千呼萬喚出不來,也許幷不是那一直接不上軌的油價,而是來自中央與地方的利益衝突,以及相關行政部門間的利益衝突。燃油稅涉及的部門繁多,關係龐雜,難以找到一個分配的均衡點,幾經討論,遲遲難决。(上海《東方早報》)

  1998年10月,“燃油稅”的提法正式出現在《公路法》修正案草案裏。當時全國的稅收不到一萬億元,稅務部門對燃油稅抱有很大的興趣。國務院多次召開了關于燃油稅改革的會議,稅務總局明確表示,支持燃油稅出臺。當時最大的阻力來源于交通部。養路費是目前中國公路投資的重要來源之一,由交通部門收取。每年大約有500億元進項,一旦“費改稅”,收取的主體也將轉移至稅務部門,對交通部門而言,這項部門“損失”如何彌補?一旦實行燃油稅改革,交通部將不得不面臨的兩個難題:如何保證今後交通建設和維護資金,以及如何安置龐大的收費人員。據悉,從1999年到2000年,稅務總局和交通部門進行了多次意向性會談,稅務總局承諾解决12萬在編收費人員。但是交通部後來上報的花名册中,12萬人猛漲至27萬。當時地稅局的人員總數也不過26.7萬,稅務總局遂表示,12萬人員的安置已經很勉强了,一下子又翻了一倍,稅務系統肯定接受不了,雙方爲此爭執不下。(北京《中國新聞周刊》)

  另一個難以解决的矛盾是中央和地方之間利益關係。中國的養路費中相當部分屬地方政府所有,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實行財政專戶管理。費改稅後,稅收將通過原油、成品油進口環節和生産環節,統一上交中央財政,雖然會部分返還地方,但地方政府的資金管理權限和使用權限必然會削弱,從而影響到地方政府的實際利益。(河南大河網)

  而近些年來,中國國內稅收收入進入了快速增長期,據稅務總局統計,2001年稅收突破15000億元,2003年突破20000億元,2005年達到30866億元,到2007年,中國稅收已經接近50000億。快速增長的稅收之下,政府通過增開燃油稅增加財政收入的動力較之于1998年明顯不足。况且,燃油稅出臺之後,還要面對棘手的不斷增長的道路收費人員安置問題。不管是交通部門還是稅務部門,都寧願維持原有的利益格局,對于燃油稅改革的要求已變得不再迫切。顯然,開徵燃油稅動力不足,却阻力重重,14年來,“擇機”一詞便成了官方對市場的緩兵之計。(北京《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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