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官員入股權力尋租 倒樓事件癥結
1、小公司接下大項目 開發商資質過期有內情
上海市房管局網站顯示,蓮花河畔景苑開發商上海梅都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梅都公司)持有三級房地産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其資質等級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但據網上房地産數據顯示,該公司資質發證日為2000年10月1日,有效期至2004年12月31日,網上所顯示的公司聯繫電話為空號。(廣東《現代快報》)
一個連資質證書都已經過期的小開發商,却能接下梅隴鎮政府開發的大項目;一個均價超過14000元每平米的樓盤,“中標”地價僅為604元每平米,不足同期公開出讓土地的三分之一;這樣的一個樓盤,城建、安監、規劃、土地、水利等職能部門,人們只是在事後才看到它們急匆匆、“高度重視”的身影;這樣的一個樓盤,竟然被列入上海市建設工程質量誠信檔案優良記錄,並直接入圍“市優質結構”“市文明工地”和“節約型工地”工作小組推薦!地産市場的亂象從這倒掉的樓房中暴露無遺。(北京《京華時報》)
2、“梅都斂財模式”曝光 開發商成為官員小金庫
7月3日,上海市政府首次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外公布了大樓倒覆的主要原因。發布會內容始終局限技術層面,對於公眾最為關注的倒覆樓盤開發商的神秘背景,與會的上海市相關部門官員均閉口不談。(江蘇龍虎網)
有媒體披露,蓮花河畔景苑的開發商“上海梅都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存在多名政府人員入股。隨後梅隴鎮方面承認,梅都房産第二大股東闕敬德確實擔任“鎮長助理”一職。一份梅都房産的“股東表”上還顯示,該公司第一大股東張志琴曾為鎮徵地所工作人員,此外多名股東亦與鎮政府有密切關聯。從初步情况看,當地鎮政府和該樓盤當存在著極其複雜的“裙帶關係”——比如該樓盤的承建商和物業公司的法人代表也在股東名單上。(廣東《現代快報》)
“從某種意義上講,梅都公司成為了當地官員的小金庫,雖然性質是民企,但背景仍然是官方,這讓這個小公司拿到了很多梅隴鎮轄區內的地産項目。”閔行區政府一位工作人員透露說。解剖梅都這只“麻雀”,當下城市土地徵用開發的一種“灰色模式”由此清晰地呈現了出來:一部分政府官員先是利用手中職權,以政府部門或集體(國有)房産公司的名義,通過極其低廉的價格拿到土地並進行商業開發,然後借用(空殼)私人公司入股的形式蠶食集體(國有)企業,從而獲取不當的高額經濟利益。這些政府官員甚至連土地商業開發的“剩餘價值”(比如承建樓盤和物業管理)都不輕易放過,還成立了各種各樣的關聯私人公司從中漁利。(上海《上海商報》)
媒體時有披露,有些政府官員通過私營企業出面進行土地商業開發,從中牟取利益。現在暴露出來的城市土地開發的“梅都模式”,一些官員乾脆繞過了私營企業這一“代理人”,自己當起了房産公司的老闆,一邊利用職權拿地開發,一邊將所得利潤放入個人腰包。這種土地開發模式在實際運作中還存在一種可能,就是成立“梅都房産”這樣的集體(國有)企業和“迅豪置業”這種所謂的私營企業,兩邊根據情况互相參股,那麼樓盤開發出現虧損時便可以轉嫁到集體(國有)企業頭上,盈利的話則由私營企業拿走大頭。“梅都模式”的可惡之處在於,土地是集體和國家的,開發所需資金也可能是國家或集體的,虧了錢還可能由集體或國有企業承擔,賺到的錢却是政府官員自己的。(山東大眾網)
3、政府部門回避媒體 徹查塌樓事件尚有阻力
隨著大樓倒覆技術層面問題的逐一破解與公開,越來越多的公眾開始把焦點轉移到的開發商與政府的關係上,但令人失望的是,一周過去,政府有關部門始終沒有透露絲毫信息。(北京華夏經緯網)
據瞭解,由上海市建交委牽頭的市級工作組,目前的工作重心是搶險、排險、監測、檢測,圍繞的是事故調查,而由閔行區委、區政府組成的區級工作組則圍繞處理事故的善後問題。閔行區政府新聞辦主任、新聞發言人陳志强在多種場合向媒體承諾:對於梅都公司多名股東系政府工作人員等問題,閔行區領導高度重視,責成有關部門依法調查核實,調查結果將及時向媒體公布。然而事實上,這些調查並不是市、區兩級工作組近期的主要工作內容。政府相關部門也是在竭力回避記者有關此話題的採訪,連日來,記者跑了閔行區紀檢、監察、公安、檢察、鎮政府等多個部門,不是吃閉門羹,就是被婉拒,“此事,區政府有新聞發言人對外統一發言,你們去找他吧。”(浙江在線網)
閔行區政府的一位工作人員私下告訴記者,入股人員是不是國家公職人員,其實調查起來並不難,只要幾分鐘就能查清。為何遲遲不公布,背後原因十分複雜。據這位工作人員透露,此事牽涉到的人比較多,如果一查到底,會有很多人被扯出來。據悉,上海市和閔行區檢察院以及紀委系統已介入事故全面調查。雖然結果尚沒有出來,但可以相信的是發生在上海的在建樓盤倒覆事件,已掀開了房地産那些錯綜複雜的潜規則的冰山一角。(廣東《現代快報》) |